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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清港镇和谐大道建设工程(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台州市-玉环市
开标时间:2026-03-17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1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454万元
评标办法:资信商务评估+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13 13:23:2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玉环市清港镇和谐大道建设工程 (一期)
招标人名称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建部规定;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 2025 年 08 月以来连续 6 个月及以上在投标单位的参保社保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台州市
项目县区玉环市
开标日期2026-03-17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1 09: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开标;
2. 报名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浙里招标” 数字平台(https://ggzy.tzztb.zjtz.gov.cn/yuhuan/)自行下载;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上述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资信商务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票决法
评标定标规则1. 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进行商务标(95 分)+ 资信标(5 分)评审,最后资格审查;
2. 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最多 5 名中标候选人;
3.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4. 商务标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偏离按比例扣分;
5. 资信标由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分组成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11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1454.5483 万元(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全流程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
联合体投标要求
项目地点玉环市清港镇下湫村
建设范围及规模西起恒丰路,东至泽坎线,全长 294 米,红线宽度 24 米,面积约 7820m²;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30km/h
评标随机数值表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 D 值在 0.00~1.99 范围内随机抽取,调整系数 =(100-D)%,先抽个位 X、再抽十分位 Y、最后抽百分位 Z,D=X.YZ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可采用转账 / 电汇 / 银行汇票或工程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函需含 “见索即付” 条款)
工期延误赔偿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天支付违约金 2000 元,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 5%
工程预付款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及其税金后)的 10%,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 7 天内支付,预付款不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按月支付,支付当期计量工程量价款的 75%;工程变更、索赔等办理完毕后计入当期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价的 85%(含预付款);每期按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14% 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竣工结算审核后,承包人办理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付清余款;发包人收到结算资料后 6 个月内审核完毕;逾期支付按同期 LPR 计息,逾期超 60 天部分按 2 倍 LPR 计息;工程结算以审计结果为最终依据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地址: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 3 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6-87102467;
2.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邦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 142-50 号 301 室,联系人:张仙花,电话:0576-87217575、13967677682,邮箱:183020914@qq.com;
3. 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6-87238517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 30 分钟内书面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不予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营业执照;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3. 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5 年 08 月以来连续 6 个月及以上投标单位社保证明;7.《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8.《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 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
11. 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12. 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标、资信标、商务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 CA 电子印章;
13.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4. 若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例外情形,需提供停工证明 / 未验收证明 /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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