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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和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三明市-永安市
开标时间:2026-03-16 08:30
报名截止:2026-02-25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9263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A类+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730
AI抓取:2026-02-12 21:46:10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永安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和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永安市公安局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2. 设计项目负责人:1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 施工项目负责人:1 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社保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未明确社保及公积金具体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三明市
项目县区永安市
开标日期2026-03-16 08:30
报名截止2026-02-25 18: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报名方式:2026 年 2 月 12 日 18:00 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23:59 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无记名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开标递交方式:2026 年 3 月 16 日 08:30 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A 类 + 评定分离
评标定标规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资格,综合评估法 A 类评标,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1. 整体: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设计: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查,为工业化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等级
3. 施工: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不一致按较高标准执行
4. 设备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项目金额19263.0605 万元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无相关要求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无相关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无相关要求
施组要求无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2 家,由施工任务单位为牵头人,各方具备对应承包内容资质,同内容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者确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人员担任
项目地点永安市汽车园埔岭大道北侧轴承厂与埔岭变电站之间地块
建设范围及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 7588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3633 平方米(地上 17533 平方米、地下 6100 平方米);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中心,配套建设门卫用房、综合训练场、泅渡池、道路、挡墙等基础设施;招标范围含设计、采购、施工全流程任务
评标随机数值表无相关数据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形式、期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工期延误赔偿费无相关要求
工程预付款无相关要求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无相关要求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无相关要求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永安市公安局,地址永安市新府路 85 号,电话 0598-3633529(吴先生)
2.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 395 号,电话 0598-8280158(余启泉、罗兴昌)
3. 交易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话 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4. 监督机构: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永安市南山路 199 号,电话 0598-
38530905. 交易中心: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安市燕西街道南翔路 2199 号(A 区五楼),电话 0598-3820290
答辩方式无相关要求
答辩要求无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投标人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2. 投标人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应注册执业证书,本单位在岗证明
5.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本单位在岗证明
6. 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本单位在岗证明
7.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8. 省外建筑企业的,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信息登记证明
9.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 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人员无违法违规从业限制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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