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浦河两侧绿化带(长兴路-北环西路)及附属桥梁工程(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江北区
开标时间:2026-03-10 14:00
报名截止:2026-03-10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760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270
AI抓取:2026-02-12 18:22:41
| 工程名称 | 河滩浦河两侧绿化带 (长兴路 - 北环西路) 及附属桥梁工程 (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B 类安考证,1 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考证,不少于 1 人; 3.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 人; 4. 施工员:有效施工员岗位证书 / 培训合格证,1 人; 5. 质量员:有效质量员岗位证书 / 培训合格证,1 人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江北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0 14: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0 14: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2. 报名 / 文件获取: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网上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 100 分仅计商务分; 2.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商务标得分高低排序,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随机确定; 3. 投标人数量≥20 家时,先评商务标取前 11 家,再依次审核资格和技术标;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否决投标; 5.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招标人代表≤1 人、专家≥4 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27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760.1258 万元(招标控制价),其中暂估价 43.0114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全程电子招投标,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文件,CA 数字证书操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 / 质量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等,开工前 7 天提交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现状宏图路预留开口及华翔南侧 2 号地块之间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新建 1 座断面宽度 12 米的桥梁(2m 人行道 + 8m 机动车道 + 2m 人行道),配建雨污水管、交通设施及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含有线电视)等,按城市支路标准实施; 2. 宏图路局部路面接顺改造及道路相关配套管线改造; 3. 沿河绿化面积约 9842 平方米; 4. 施工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服务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从 6078271 元、6113203.5 元等 11 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2. 权重 B:从 30%、32% 等 11 个比例中随机确定; 3. 权重 B1/B2:从 15%、16% 等 11 个比例中随机确定; 4. 下浮系数 C:从 0.10%、0.20% 等 11 个比例中随机确定; 5.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按投标人数量不同从 6 类公式中随机选定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合同总价的 2%; 2.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3. 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5000 元 / 天,赔偿上限为履约担保金额的 100% |
| 工程预付款 | 1. 比例:合同价款的 10%(计算基数剔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暂列金额、暂定专业工程造价、非竞争性费用、甲供材料费用); 2. 扣回:从前五期工程进度款中等额扣回; 3. 要求:支付时需在本辖区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提交已完工程量申请,经审核后按 80% 支付,需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考勤记录表; 2. 开工前支付 80% 安全文明施工费,剩余竣工时结清; 3. 工程竣工验收且决算资料一审结束后支付至合同签订价款与审定价两者较小值的 85%; 4. 工程款专款专用,承包人需在指定银行开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进度款支付前需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工程决算结束及资料归档后,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支付至最终审定价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价款; 2. 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3. 竣工结算申请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提交,逾期罚 2000 元 / 天; 4. 咨询单位 60 天内完成核查,发包人 60 天内完成审批并报审计,最终结算造价以审计结论为准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中策世纪博园 18 号楼,联系人梅老师,电话 0574-87575096; 2. 招标代理:北诚 (宁波) 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开元路 118 号 1 幢 1 屋 A155 室,联系人孙佳琪、朱浙军等,电话 13123882919,邮箱 3135988074@qq.com; 3. 监督部门: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 0574-8720261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远程询标)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远程询标窗口要求澄清,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 15 分钟内予以回复,未回复视作接受评审结论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发布日期在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期间); 3. 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安考证及相关任命书;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考证、职称证书; 5. 拟派专职安全员 C 类安考证,技术负责人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 / 培训合格证; 6.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浙备案信息截图; 7.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按规定提供证明); 8.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银行转账凭证 /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 银行保函 / 担保保函及对应费用凭证);10.CA 数字证书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 12.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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