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李堡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节余资金)施工[资格后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南通市-海安市
开标时间:2026-03-05 09:30
报名截止:2026-03-05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355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65
AI抓取:2026-02-12 18:12:41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2025 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李堡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节余资金)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名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1 名 3. 专职安全员: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至少 1 名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 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无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2023 年 02 月 01 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49 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排灌站、防渗渠道、暗渠、渡槽、过路涵、节制闸、分水闸、跨渠桥、机耕路等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 |
| 项目市级 | 南通市 |
| 项目县区 | 海安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05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5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 2. 报名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时间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3 月 5 日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评标入围,采用均值入围法,入围后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合格进入详细评审 2.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偏离按比例扣分 3. 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 |
| 计划工期 | 6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6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355.759011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债资金 + 地方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运用 “高标准农田建管系统” 对项目工程管理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查及数据采集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海安李堡镇蒋庄村、曹园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包括但不限于新(拆)建灌溉泵站工程,新建防渗明渠、暗渠工程,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水泥路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Q1 取值:65%、70%、75%、80%、85%2.K1 取值:96%、97%、98%3.K2 固定值:95% 4. 评标入围 G1 取值:10%、15%、20% 5. 评标入围 G2 取值:10%、15%、20%、25%、30%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合同价款的 10% 2. 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现金、支票等 3. 保函期限:比计划工期至少延长 3 个月 4. 退还:中标单位履约完成且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竣工一天支付 5000 元违约金;未能按时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支付 5000 元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预付款,支付时承包人需出具预付款担保函,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工程进度完成 40%,拨付合同价的 32%(安全文明措施费除外) 2. 工程进度完成 70%,拨付至合同价的 56%(安全文明措施费除外) 3. 全部工程量完成且初验合格,拨付至合同价的 80%(安全文明措施费除外) 4. 建设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档案整理完成且审核结束,拨付至结算核定价的 97%(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按考核结果及票据拨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 3%,保修期满 1 年且经业主确认无质量问题后返还 2. 结算审价核减率超 8% 的,按对应比例扣减工程款,核减率超 20% 的列入黑名单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缪兵,电话 19905130566,地址海安市李堡镇人民路 66 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倪颖,电话 13962781784,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 10 号 3.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电话 0512-58188503;驻场服务徐飞翔,电话 199621087584. 营商环境举报:12345 热线、邮箱 hafgw9912@126.com、电话 0513-81868395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投标文件有关问题,书面答复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加盖印鉴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5.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为电子证书、二级按规定换发电子证照)、水行政主管部门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相关业绩证明(施工合同 + 中标通知书 + 竣 / 完工验收证明) 6. 企业法定代表人 A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 + 劳务协议) 8. 投标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9.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 其他相关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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