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原宿迁市华茂毛纺织染有限公司1#厂房改造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宿迁市-宿豫区
开标时间:2026-03-04 09:30
报名截止:2026-02-27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967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AI抓取:2026-02-12 18:10:35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高新区原宿迁市华茂毛纺织染有限公司 1# 厂房改造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名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宿迁市 |
| 项目县区 | 宿豫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4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7 17: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评标入围,再初步评审 + 详细评审;评标基准价随机抽取计算方法确定,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偏离按比例扣分,偏高 1% 扣 0.9 分,偏低 1% 扣 0.6 分;按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评标价低者优先 |
| 计划工期 | 10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8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967.35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9673465.15 元,暂列金额 5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使用新点网上招投标系统 +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本项目未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无需提供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山路 101 号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改造部分占地面积约 2300 平方米,改造新建部分面积约 6600 平方米,多层工业建筑(改造后层高 5 层);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安装工程及土建工程中的地面、墙面、屋面、栏杆、雨棚等不在招标范围内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评标入围:低价排序法 / 均值入围法,随机抽取 G1(10%、15%、20%/25%、30%)、G2(10%、15%、20%/25%、30%); 2. 评标基准价:随机抽取方法一 K 值(95%、96%、97%、98%)或方法二 Q1(65%、70%、75%、80%、85%)、K1(95%、96%、97%、98%),K2 固定 95%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中标人按中标价 5% 提交履约担保,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4 日内提交;形式为转账 / 电汇 / 网上银行支付至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递交至招标人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5000 元,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3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10%,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全部扣除;承包人需提交等额银行保函形式的预付款担保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 97%,余款待 2 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结算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果为依据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陆芃认,电话 0527-84498308,地址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与江山大道交叉口;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飞飞,电话 0527-88988618,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商大厦 B 座 4 楼; 3. 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27-84396266,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793 号建设大厦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补正,投标人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任意 1 个月社保 / 医保缴纳证明; 7. 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盖章);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相关证明); 9. 授权委托书(如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 单位公章,附双方身份证); 10. 投标保证金凭证(现金 / 银行保函 / 电子保函任选其一);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 开标一览表; 13. 资格审查资料(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等); 14. 其他材料(含定标材料,按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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