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桥南片大云寺村污水管道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湖州市-长兴县
开标时间:2026-03-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5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00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2-12 17:22:29
| 工程名称 |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 - 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 (桥南片大云寺村污水管道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命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建部规定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湖州市 |
| 项目县区 | 长兴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5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5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入; 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已注册用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主体登录” 下载,未注册用户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统一主体库登录” 完成注册和 CA 锁绑定后下载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先确定评审区间,再经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综合评审,推荐不排序的 5 名中标候选人; 2. 定标: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直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者中标,未过半数则二次投票 |
|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6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工程投资金额约 40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长兴县林城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主要包含沥青道路拆除及修复、混凝土道路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管道总长度 3391m,牵引管道总长度 2662m,构筑物 15 座)及其他配套工作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效低价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 X2(26%、28%、30%、32%、34%)及以上; 2. 下浮率 A:按 F 值范围分档(F≤8% 取 11.5%-16.5%,8%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 0.6%、工期履约保证金 0.4%、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 0.6%、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 0.2%、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0.2%),形式为支票或银行汇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变更联系单全部签证完成并移交全套工程验收资料后 10 日内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总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偿付 1 万元 / 天,累计逾期超过 30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关键线路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偿付 1 万元 / 天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款总额(暂列金额除外)的 10%,开工日期前 7 天内支付,项目竣工验收时一次性 100% 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计量,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移交后支付至合同部分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工程结算审核初审完成后支付至初审审定金额的 9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并移交全套工程验收资料后 30 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 98.5%;余款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 24 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并完成移交后 30 天内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兴县林城镇林畎北路 98 号,联系人张主任,电话 15268728702; 2.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 A 座 901-C 室,联系人黄工、姚工,电话 0572-6113229; 3. 行业监管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长兴县明珠路 689 号,电话 0572-6012606、0572-6012702 |
| 答辩方式 | 书面答复 / 现场语音答复 / 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
| 答辩要求 | 1. 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通知方式:入围后预通知,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 3. 未按通知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处理; 4. 答辩内容需在规定范围内,进入答辩区域后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相关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证书 + B 类证书 + 劳动合同 + 社保证明、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3. 承诺类文件:投标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到岗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信用评价等级承诺; 4. 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A 级评价文件)、项目管理机构资料(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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