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县域渣土(泥浆)消纳项目—缙云县城市建设弃方场工程(四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丽水市-缙云县
开标时间:2026-03-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5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500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12 17:22:27
| 工程名称 | 缙云县县域渣土 (泥浆) 消纳项目 - 缙云县城市建设弃方场工程 (四期) |
| 招标人名称 | 缙云县城投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1 人 |
| 社保要求 | 1. 委托代理人:连续 12 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2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2.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丽水市 |
| 项目县区 | 缙云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5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5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0 新平台 “不见面开标” 进入,PC 端签到); 3. 报名方式: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并获取 CA 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先符合性审查 + 评审区间确定,再资格审查 + 陈述和答辩 + 信用评审 + 商务标评审,按总分排序推荐 6 名中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通过直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考量价格因素 + 企业实力 + 企业信誉 + 投标方案 + 拟派团队能力等要素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约 1500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14593454 元) |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缙云县舒洪镇舒洪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堆石坝 2 座(长约 100 米)、填埋区防渗设施约 20000 平方米、填埋区排水设施,弃方场扩容新增容量约 100 万立方米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形式为银行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合同或担保保函(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按 0.2 万元 / 天支付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 2% |
| 工程预付款 | 1. 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扣除含税金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该费用总额的 50%; 3. 支付期限:人员、设备进场开工 28 天内; 4. 扣回方式:预付款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连续 2 期平均扣回,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予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周期:按月计量; 2. 支付比例:按投标清单内已完工程量的 85% 支付; 3. 支付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 28 天内; 4. 农民工工资:开设专用账户,发包人每月 20 日前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支付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提供完整工程档案资料 + 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8.5%; 2. 剩余款项:1.5%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 1:缙云县城投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 168 号,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5157898257; 2. 招标人 2: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 6 楼,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578-3018759; 3.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江滨巷 17 号 301 室,联系人:李彬、陈拓如,电话:0578-3311234,邮箱:739438886@qq.com; 4.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6190 |
| 答辩方式 | 书面答复 |
| 答辩要求 | 1. 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通知方式:入围后预通知,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 3. 答辩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未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处理; 5. 答辩内容需在问题范围内,进入答辩区域后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及任命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及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未锁定、已录入的查询打印页; 6.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 7. 招标文件发布后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施工资质动态核查 “合格” 证明; 8. 委托代理人连续 12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9.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1.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记录 / 保函 / 保险保单等); 12. 省外企业需提供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截图; 13. 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14.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1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16. 投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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