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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缙高新区产城融合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苍山区块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丽水市-缙云县
开标时间:2026-03-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5
资质要求:市政一
项目预算:5247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330
AI抓取:2026-02-12 17:22:2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丽缙高新区产城融合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一期)- 苍山区块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人名称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无在建工程,未被锁定;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2 人
社保要求1. 委托代理人:连续 12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2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2.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丽水市
项目县区缙云县
开标日期2026-03-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5 0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2. 开标方式: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不见面开标系统,PC 端签到解密;
3. 报名方式: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办理交易主体注册、获取 CA 数字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定性)+ 票决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委员会 5 人及以上单数,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资格、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评审,择优推荐 6 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程序;
2. 定标委员会 5 人及以上单数,结合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等要素,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为中标人,未过半数则选取前 2 名二次投票
计划工期33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5247.8233 万元(招标控制价 / 建安工程造价),总投资 5982.45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解决,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否,采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技术标采用暗标制,不得显现投标人识别标志,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技术标页数不得超过 100 页,需包含施工平面图布置、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施工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人员设备配置、工程重难点施工组织方案等内容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项目地点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丽缙高新区苍山区块
建设范围及规模改造苍岭路(安居西路 - 321 省道,长约 2632 米,红线宽 42 米)、聚贤路(山雁路西侧 - 209 省道,长约 2744 米,红线宽 24 米)、山雁路(苍岭路 - 聚贤路,长约 1245 米,红线宽 24 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设施等
评标随机数值表商务标下浮率:好为 11.50%(含)-12.90%(含)、较好为 10.00%(含)-11.50%(不含)、一般为 8.50%(含)-10.00%(不含)、差为 7.00%(含)-8.50%(不含) 或其他
工程履约担保签约合同价的 2%,形式为银行保函 / 工程综合保险合同 / 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含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班子、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各占中标价的 0.5%
工期延误赔偿费工期延迟按 0.5 万元 / 天支付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 15%,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工程预付款1. 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30%;
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该费用总额的 50%;
3. 支付条件:人员、设备进场开工,承包人提供相应发票及预付款担保后 28 天内;
4. 扣回方式: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连续 2 期平均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按月计量,支付额度为当月投标清单内已完工程量的 85%;招标人每月 20 日前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至专用账户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工程档案资料并经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8.5%,剩余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届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创园路 6 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0578-3016088;
2.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陆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杜桥村 229 号,联系人陈广青,电话 0578-3171787,邮箱 892031297@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78-3018027;
4. 主体库注册咨询:4009980000
答辩方式
答辩要求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
3. 项目负责人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需手写签名)、B 类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及录入状态查询页,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 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 人,持 C 类证书;
5.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连续 12 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近 3 个月社保证明;
6.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7.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 / 保函 / 保单等);
8. 投标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9.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10.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浙备案截图;
11. 商务标(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等)、资信标(投标人基本情况、企业诚信查询页等)、技术标(暗标,不超 100 页)、资格审查资料;
12. 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盖章,按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要求制作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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