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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壶镇镇“千万工程”引领示范项目(一期)—陶滩路市政配套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丽水市-缙云县
开标时间:2026-03-0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6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50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2-12 17:22:2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镇 “千万工程” 引领示范项目 (一期)- 陶滩路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人名称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1 人;
2.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1 人;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各 1 人
社保要求1. 委托代理人:连续 12 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2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2.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丽水市
项目县区缙云县
开标日期2026-03-0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6 0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 用户注册 / 登录 -- 访问 2.0 新平台 -- 不见面开标),PC 端签到解密;
3. 报名方式: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办理交易主体注册、取得 CA 数字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
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票决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先符合性审查,确定评审区间后进行资格审查、陈述和答辩、信用评审、商务标评审,按总分(陈述和答辩分 + 信用评分 + 商务标评分)排序推荐 6 名中标候选人;
2. 定标: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考察质询后,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考量价格、企业实力、信誉、投标方案等要素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约 450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4369982 元,项目概算投资 887.57 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未按时提供发包人有权处以 0.2 万元 / 天的违约金
联合体投标要求
项目地点缙云县壶镇镇上王村
建设范围及规模新建支路总长约 259 米,宽度 18 米;建设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评标随机数值表1.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范围:7.0%-13.0%;2.E 值取值:1、2、3;
3. 评审区间确定:符合性审查通过超 19 家时,招标人推荐 10 名 + 价格入围 9 名(高、中、低区间各随机抽 3 名)
工程履约担保签约合同价的 2%,形式为银行保函 / 工程综合保险合同 / 政策性担保保函(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含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班子、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各占中标价的 0.5%
工期延误赔偿费500 元 / 天,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 3%
工程预付款1. 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该费用总额的 50%;
3. 支付期限:人员、设备进场开工 28 天内;
4. 扣回方式: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连续 2 期平均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按月计量,按投标清单内已完工程量的 85% 支付(其中 20% 为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每月 20 日前足额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结算经发包人委托复核完成后留取 1.5%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价款一次性结清;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4 个月)完后一个月内结清;承包人需提供同等数额工程款发票后方可领取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壶镇镇括苍北路 3 号,联系人陈希,电话 18767852312;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江滨巷 17 号 301 室,联系人李彬、陈拓如,电话 0578-3311234,邮箱 739438886@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78-3016190
答辩方式书面答复
答辩要求1. 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答辩通知:入围后预通知,技术标评审时正式通知,未按时间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
3. 答辩纪律:进入答辩室缴存通讯工具,独立作答,不得交头接耳、提前离开等,违反则记 0 分;
4. 答辩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及录入状态查询页,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1 人);
5.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6.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连续 12 个月社保证明;
7.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8.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 / 保函 / 保险保单等);
9.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承诺书;
10. 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资格自查表;
11.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12.CA 数字证书加盖的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推荐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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