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大汪区块建材产业园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丽水市-龙泉市
开标时间: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7536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450
AI抓取:2026-02-12 17:22:20
| 工程名称 | 龙泉市大汪区块建材产业园项目 - 厂房及附属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龙泉市瓯江建材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不少于 2 人 |
| 社保要求 | 无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总建筑面积 1.7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 EPC、或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总建筑面积 1.7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 EPC、或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施工业绩 |
| 项目市级 | 丽水市 |
| 项目县区 | 龙泉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04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4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泉市人民政府西副楼四楼);开标方式:不见面系统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 用户注册 / 登录 -- 访问 2.0 新平台 -- 不见面开标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报名方式: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办理交易主体注册、取得 CA 数字证书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报名 |
| 评标定标办法 | 评定分离 + 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招投标活动 |
| 计划工期 | 4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无 |
| 项目金额 | 7536.6765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含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 142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无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兰巨乡生态产业平台大汪区块 15# 地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 71380 平方米(约 107 亩),总建筑面积 24361.9 平方米;主要建设原料仓、机制砂生产车间、混凝土搅拌站、成品料仓、综合办公楼、宿舍、机修车间、配电间及附属工程等;建成后形成年产 200 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和年产 30 万立方米搅拌混凝土生产线;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含设备购置及安装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无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龙泉市瓯江建材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龙泉市龙渊街道牛门水库,联系人周世海,电话 0578-7752306;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 72 号金贸大厦 1210,联系人潘丽芳、蔡勇、金巧玲,电话 0578-2668578,邮箱 236287667@qq.com;行政监督 / 投诉受理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龙泉市环城东路 198 号,邮编 323000,电话 0578-7761915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2. 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4.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符合要求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时需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工证明,指标不全可附业主证明);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锁定); 6.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符合要求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无法提供时需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工证明,指标不全可附业主证明,姓名不一致需建设主管部门更换证明); 7.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 8.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相关失信名单的查询证明材料; 9.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材料; 10. 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证明; 11.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相关材料; 12.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及安装工程的投标文件编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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