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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头园区基础设施整治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宁海县
开标时间:2026-03-1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9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897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2-12 16:21:5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湖头园区基础设施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二期)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4.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施工员:1 人,市政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6. 质量员:1 人,市政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
社保要求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宁波市
项目县区宁海县
开标日期2026-03-1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9 0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及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jyxtpm.zwb.ningbo.gov.cn:8060/bidweb/index.html),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自行登录在线开标室;
2. 报名方式: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定标规则1.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商务标评分定档,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2. 评审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仍相同则随机确定;
3. 投标人≥20 家时,先评商务标选前 11 家,再依次评审资格和技术标;
4. 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且缺乏竞争的,可否决全部投标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 万元(宁波市市政工程领域信用评价 A 级企业可免交)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金额897.4203 万元(招标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其中暂估价 50 万元、暂列金额 38 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项目地点宁波市宁海县岔路镇湖头园区
建设范围及规模1. 投资估算 1482.03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1113.81 万元;
2.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综合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等;
3.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给水、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服务
评标随机数值表1. 权重 B1、B2:从 15%、16%…25% 中随机确定;
2. 次低投标评审价:投标评审价从低到高第二个(相同仅计 1 次);
3. 下浮系数 C:从 0.5%、0.6%…1.5% 中随机确定;
4.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投标人 < 45 家选公式一,≥45 家且 < 100 家选公式一 + 二 + 三,≥100 家选公式一 + 三 + 六,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工程履约担保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按宁海县相关文件规定,依企业信用等级确定(宁波优秀建筑企业≤0.8%(政府投资≤0.4%)、A 级 / 走出去先进企业≤1.6%(政府投资≤0.8%)、B 级 / 无评级≤2.4%(政府投资≤1.2%),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
3. 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出具之日止
工期延误赔偿费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 5000 元 / 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3%
工程预付款1.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开工报告批准后 7 日内支付 100%;
2. 工程预付款:签订施工合同且开工报告批准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价(剔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暂估价、暂列金)的 10%;
3. 扣回:第二次工程款支付时全额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计量周期:按月;
2. 支付比例:当月审批工程量造价的 85%;
3. 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结算资料后,付款至全部完成工程量造价的 90%(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4. 支付程序: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报上月工程量报表,监理 / 跟踪审计 7 日内审核,发包人 7 日内审批拨付,逾期未提异议视为认可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移交结算资料并提供质量保证金 / 保函 / 保单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不计息)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天明中路 99 号 3-1 大中山商务楼 A 幢,联系人:金工,电话:19817255625;
2. 招标代理: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胡村,联系人:胡工、王工,电话:13736190167;
3. 监管部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74-89289410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材料: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任命书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材料: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
4. 专职安全员材料:不少于 1 人,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材料:技术负责人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和质量员市政专业岗位证书;
6. 其他材料:CA 数字证书、投标保证金缴纳 / 免交证明、投标承诺书、技术响应承诺书、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电子投标文件(品茗宁波投标工具 - 5.0.0.1 制作);
7.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为企业自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中标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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