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塘老工业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一标段施工(重新)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株洲市-石峰区
开标时间:2026-03-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5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976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2-12 16:09:42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清水塘老工业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一期) 项目一标段施工 (重新招标) |
| 招标人名称 |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无总工、造价工程师强制要求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认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完成过 1 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3 米的施工业绩(评审业绩认可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单个业绩需满足管径指标) |
| 其他业绩要求 | 不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 项目市级 | 株洲市 |
| 项目县区 | 石峰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5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5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方式:电子化开标;报名方式: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需完成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等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采用机器评审 + 评标委员会复核,按投标价格从低至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低于警戒线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有效期 90 天 |
|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976.35043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国有资金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3 米的施工业绩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对清水塘片区内 QST10 路、清霞路、铜霞路、清湖路 4 条道路污水管网进行建设或改造;新建污水管总长约 3821m(DN400~DN600 的污水管道 2708m、De160~200 的污水压力管 1113m),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2 座;管道功能性缺陷修复 9.46km,结构性缺陷修复 1.69km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10%;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0% 以上的,需额外提交诚信金(计算公式:(最高投标限价 - 中标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额)×50%);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或现金(诚信金),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个工作日内提交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关键节点工期违约超 10 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和诚信金合计的 0.5% 计取;10-20 日按 1% 计取;超过 20 日按 2% 计取;超过 30 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担保和诚信金不予退还 |
| 工程预付款 | 中标金额的 10%,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开始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应付款的 30%,扣完为止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为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0%;需建立项目工程款共管账户,专款专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结算经市审计局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扣留 3% 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 年)内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石峰区清霞路 302 号双碳大厦,联系人:颜子钦,电话:17377911501,电子邮件:273680919@qq.com;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华晨大拇指公寓楼 24 楼 2401,项目负责人:沈华,电话:15115380583,传真:0731-28231602,电子邮件:271904091@qq.com;行政监督部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 21 号,电话:0731-28686070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等,需标注关键信息);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7. 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8. 投标保证(现金、保函、保证保险或承诺); 9. 商务部分自评表、投标人业绩情况、项目管理机构、拟任项目经理简历表、统一信用评价材料; 10.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其他材料); 11. 承诺书(含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无禁止情形、材料真实等承诺); 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固化清单及相关格式文件); 13. 省外入湘企业需提供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基本信息登记证明; 14. 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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