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县杉旭河河流治理工程(一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衡阳市-衡阳县
开标时间:2026-03-3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6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183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I+排序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2-12 13:03:0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衡阳县杉旭河河流治理工程(一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衡阳县水利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安全负责人: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4. 质量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员、劳资专管员:按招标人要求配备(人数、职称等不低于约定标准)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投标截止时间最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缴费);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经理:近 5 年内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917.38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近 5 年内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284.33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 2. 技术负责人:无单独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通用要求) |
| 项目市级 | 衡阳市 |
| 项目县区 | 衡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30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6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2. 报名方式: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后,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I + 排序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组成(无招标人代表); 2. 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投标文件; 3. 按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投标报价得分排序,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 4.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仍相等则随机确定 |
| 计划工期 | 2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
| 项目金额 | 1834.75343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1. 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917.38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 30 分; 2. 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284.33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 18 分; 3. 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284.33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分按权重计算(首个加分业绩权重 50%,第二个 30%,第三个 20%)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建造师(项目经理):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917.38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 6 分;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284.33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 4 分(首个权重 60%,第二个 40%); 2. 技术负责人:无单独评分业绩要求 |
| 施组要求 | 1. 技术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 2. 篇幅不超过 300 页,超页则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项计 0 分; 3. 需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核心内容 |
| 项目地点 | 衡阳县板市乡、杉桥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治理河段长 9.082km(K4+600-K13+682); 2. 左右护岸工程总计 13.73km(格宾护脚加雷诺护垫 12.38km,生态挡墙 1.35km); 3. 主河道清淤总长 2.112km; 4. 堰坝改造 5 处,涵闸拆除重建 1 处,新建下河码头、排水涵管 43 处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银行转帐或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 2.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逾期完工违约金 1000 元 / 天,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每期工程进度款的 80% 支付,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前累计付款不超过已完工程总金额的 80%; 2. 经完工结算审核后付款不超过审核结论的 85%; 3. 发包人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其余为保留金; 4. 月进度付款金额小于 20 万元时累计至下月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支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2. 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实行分账管理,每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衡阳县水利局,地址:衡阳县西渡镇向阳北路 5 号,联系人:申振华,电话:13974787059; 2.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 1702 室,项目负责人:陈雨雯,电话:18397768558,传真:0734-8515563,电子邮件:1301783198@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衡阳县水利局,地址:衡阳县西渡镇向阳北路 5 号,电话:1397341587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安全负责人 C 证、社保证明;质量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员、劳资专管员相关资格证明; 3. 其他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证明、投标人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资格审查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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