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县杉旭河河流治理工程(二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衡阳市-衡阳县
开标时间:2026-03-3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6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1718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I+排序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2-12 13:03:04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衡阳县杉旭河河流治理工程(二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衡阳县水利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安全负责人: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4. 其他管理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员、劳资专管员(按招标人要求配备)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缴费);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经理:近 5 年内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859.07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近 5 年内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202.7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 2. 技术负责人:无单独业绩要求(按投标人业绩要求执行) |
| 项目市级 | 衡阳市 |
| 项目县区 | 衡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30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6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2. 报名方式: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后,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I + 排序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组成(随机抽取); 2. 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评审,通过后按商务 + 技术 + 投标报价评分; 3. 推荐不超过 3 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2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工程 |
| 项目金额 | 1718.139424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1. 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859.07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 30 分; 2. 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202.7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 18 分; 3. 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202.7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分按权重计算(首个 50%、第二个 30%、第三个 20%)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项目经理: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859.07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 6 分;近 5 年内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202.7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得 4 分(权重 60%+40%); 2. 技术负责人:无单独评分业绩要求 |
| 施组要求 | 1. 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2. 内容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23 项内容; 3. 页数不超过 300 页,超页则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项计 0 分 |
| 项目地点 | 衡阳县板市乡、杉桥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治理河段长 9.673km(主河道 7.448km,支流 2.225km); 2. 左右岸护岸工程 13.386km(生态挡墙 12.71km、埋石砼挡墙 0.676km); 3. 河道清淤、堰坝改造、新建下河码头、新建排水涵管 12 处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2.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逾期完工违约金 1000 元 / 天,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每期工程进度款的 80% 支付,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前累计付款不超过已完工程总金额的 80%; 2. 经完工结算审核后付款不超过审核结论的 85%; 3. 发包人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其余为保留金; 4. 月进度付款金额小于 20 万元时累计至下月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支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2. 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实行分账管理,每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衡阳县水利局,地址:衡阳县西渡镇向阳北路 5 号,联系人:申振华,电话:13974787059; 2.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 1702 室,项目负责人:陈雨雯,电话:18397768558,电子邮件:1301783198@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衡阳县水利局,电话:1397341587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安全负责人 C 证、社保证明; 3. 业绩材料(如需加分):近 5 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 4. 其他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证明、投标人承诺函、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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