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滨公园三期提升工程(双拥文化公园)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泉州市-惠安县
开标时间:2026-03-03 09:30
报名截止:2026-02-24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项目预算:1398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
项目工期:60
AI抓取:2026-02-23 23:43:21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溪滨公园三期提升工程 (双拥文化公园) |
| 招标人名称 |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无明确施工资质等级要求,需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1 人,高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高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 3.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 人; 4. 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3 人; 5. 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工 5 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3 人;所有岗位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上一个月为始点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需提供统筹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个,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 900 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泉州市 |
| 项目县区 | 惠安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3 09:3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4 17: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同时在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设置在线开标会场,投标人在线参与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抽取 K 值(6%~10% 不含 10%)计算评标基准价; 2.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经评审确定中标人; 3. 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先认定是否雷同,雷同的不得入围; 5. 资格后审,审查投标人资格、人员、业绩等是否符合要求 |
|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7.9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1398.8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争取上级补助及县级统筹解决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招投标,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自动分析投标文件雷同、生成开标记录表等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承包人应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每月 25 日前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螺阳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工程费用 1398.88 万元,总面积 5.5 万平方米,西起惠泉南路,东至惠溪路,东西长 600 米,南北宽 90 米(两岸绿地宽约 30 米,河宽 30 米);含林辋溪及两侧绿地改造,含景观、建筑新建及改造、绿化改造等工程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K 值取值区间 6%~10%(不含 10%),分三次抽取确定,先抽整数位,再抽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小数点后第二位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形式可选择现金转账、工程担保、银行保函等;期限至实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14 天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 5000 元 / 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上限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 工程预付款 | 为签约合同价的 10%,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且发包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后支付;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每期按当月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 100% 扣回至扣完为止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每月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含苗木养护费)的 80%; 2. 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部分按当月完成费用的 60% 预支付; 3. 竣工验收合格且养护期满半年,拨付至工程款结算审核价的 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验收合格且养护期满 1 年、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经财政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工程款结算审核价的 97%;余下 3% 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 1 个月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 0595-87371629,联系人林工; 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13805970533、传真 0595-87377866,联系人小张,邮箱 fjdhzbzj@126.com; 3.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4.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595-87378669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投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从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说明、补正通知后半个小时内使用 CA 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扫描件; 2.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园林绿化专业)、身份证、社保证明扫描件; 3.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合同、造价证明等)扫描件; 4.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5.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6.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7.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8.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9.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10. 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及开户证明扫描件; 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12. 省外企业入闽登记手续证明(如有); 13. 电子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及相关人员电子姓名章,所有证明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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