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老城区给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永州市-双牌县
开标时间: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223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60
AI抓取:2026-02-11 18:27:4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双牌县老城区给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 |
| 招标人名称 | 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承诺制,无需资格审查;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查询网址及结果)及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查询网址及结果)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确认);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 项目市级 | 永州市 |
| 项目县区 | 双牌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4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4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方式: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需完成平台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等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评定分离法(可选) |
| 评标定标规则 | 采用机器评审 + 评标委员会复核;按投标价格从低至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可采用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等;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低于警戒线视为无效报价 |
| 计划工期 | 3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按现行的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保修要求 |
| 项目金额 | 4223.8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国有资金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 施组要求 | 不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项目地点 | 双牌县(涉及紫金北路、紫金中路等)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 2.0m*1.8m 排水箱涵 1350m,新建 DN400~DN1500 排水管 6890m(含 DN400 1300m、DN500 4050m、DN1500 1540m);改造及新建雨水口 177 座,配套 DN300 雨水口连接管 2500m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 / 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中标合同金额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 10% 以上的,需另提交超出部分差额的诚信金(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约定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约定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施工进度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双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 97%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预留 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24 个月)后退还(不计利息);支付进度按市县财政项目资金到位进度拨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迎宾路 12 号,联系人:刘斌,电话:15116593535,邮箱:spzjj7723764@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 401、420 室,项目负责人:田芬,电话:13875957658,传真:0731-84770111,邮箱:23952940@qq.com;行政监督部门:双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双牌县泷泊镇万山路 14 号、迎宾路 12 号,电话:0746-7723764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5. 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6. 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现金转账凭证 / 电子保函 / 保证保险 / 投标承诺); 7. 项目经理相关材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在建情况及到岗履职承诺书; 8.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承诺材料; 9. 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湘登记信息、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规定格式编制); 11. 承诺书(含资质业绩真实、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内容); 12. 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及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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