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合肥市-庐江县
开标时间: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410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95
AI抓取:2026-02-11 18:04:49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
| 招标人名称 | 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运营管理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业绩要求; 2.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业绩要求; 3. 项目运营负责人:农学专业农艺师及以上职称(高级及以上得 3 分,中级得 1.5 分); 4. 运营团队技术人员:农艺师 1 人(农学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2 人(机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1 人(中级及以上得 1 分,高级得 2 分)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运营负责人、运营团队技术人员需提供 2025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及附属投标人按对应要求提供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合肥市 |
| 项目县区 | 庐江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4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4 09:00(同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 1 号开标室;开标方式:“云上开标大厅”;报名方式: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满足实质性要求后按资信业绩 + 施工组织设计 + 投标报价 + 其他评分因素综合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再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等则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 计划工期 | 195 日历天(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施工周期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410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人工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包含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主要物资供应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及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质量 / 安全生产 / 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设计、施工、运营成员各不超过 1 家,运营成员为牵头人; 2. 各成员需满足对应资质要求; 3. 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信誉要求 |
| 项目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农业生产设施:新建连栋薄膜大棚 9 栋(总占地 59520㎡,1F,檐口高 3m,顶高 5.2m,双层)、冷链仓库 1 栋(2997.44㎡,1F,钢结构,含预冷清洗、保鲜车间),同步优化道路、沟渠、晒场等公共空间设施; 2. 智慧农业:采购安装仪器设备,构建智慧农业生产管理系统、智能温室、水肥一体化系统、云网基础; 3. 运营内容:农业种植类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2%;形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电子保函、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退还时限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 7 日内(最迟不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 28 天);现金形式提交的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误期赔偿金额为 2 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4%;延期 56 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 工程预付款 | 金额为签订合同额(不含暂列金)的 10%;支付期限为合同签订后、开工日期 7 天前;扣回方式为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 30% 时开始起扣,分三次等额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进度款按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 支付;设计费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后支付至 50%,工程竣工合格后支付至 100%;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次支付进度工程款时不低于 20% 转入该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结算后,承包人提供结算审核价款 3% 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不提供保函则预留 3% 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核减额超过报审金额 10% 的,超过部分造价咨询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塔山西路 208 号,联系人包常友,电话 0551-87301256,邮编 231500; 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3 楼,联系人薛健楠,电话 0551-87011304,邮编 231500; 3.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4.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5. 监督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 室),电话 0551-87377717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询标函,投标人需在 15 分钟内在线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成员);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运营负责人及运营团队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3. 社保材料: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运营负责人、运营团队技术人员社保缴费证明;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凭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资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资格审查材料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