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清溪水库移民安置房工程下徐安置点外部配套工程(规划路)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宁海县
开标时间: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3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555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2-11 16:20:22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宁海县清溪水库移民安置房工程下徐安置点外部配套工程 (规划路) |
| 招标人名称 | 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 人; 2. 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少于 1 人; 4.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1 人; 5. 施工员:市政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1 人; 6. 质量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1 人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需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宁海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4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3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品茗不见面开标大厅); 2. 开标方式: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线解密、确认; 3. 报名方式: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商务分打分,得分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随机确定; 2. 投标人数量≥20 家时,先对商务标评审取前 11 家,再依次评审资格和技术标;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否决投标; 4. 评标基准价由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权重、下浮系数随机抽取计算,商务标得分按投标评审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计算 |
|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555.7091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自筹,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等,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且最迟开工前 7 天提交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宁海县茶院镇下徐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范围:南侧规划 20m 路、西侧规划 11m 路及 8m 道路,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给水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 2. 建设规模:道路面积 5294.45m²,人行道面积 1166.96m²,铺设 DN300~DN10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703.98m、DN300~DN400HDPE 中空缠绕管 B 型污水管 476.11m、DN100~DN500 钢管 576m,浇筑钢筋混凝土雨污水井及雨水口 70 座,安装 10 米高杆灯路灯 17 盏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 A:4976985.0、4950227.0、4923469.0 等共 11 个数值; 2. 权重 B:30%、32%、34% 等共 11 个数值; 3. 下浮系数 C:0.5%、0.6%、0.7% 至 1.5% 共 11 个数值; 4.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公式一、公式二、公式三、公式六(按投标人数量选择)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按宁海县相关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下优秀建筑业企业≤0.4%、信用 A 级企业≤0.8%、B 级或无信用评价企业≤1.2%(签约合同价比例); 3. 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出具之日止; 4. 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5000 元 / 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3% |
| 工程预付款 | 1.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开工报告批准后 7 日内支付 80%,剩余部分按合同工期均衡支付; 2. 工程预付款: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报告批准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价(剔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暂估价、暂列金)的 10%; 3. 扣回:付款至全部完成工程量的 60% 时全额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计量周期:按月; 2. 支付程序: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报上月工程量报表,监理及跟踪审计 7 日内审核,发包人 7 日内审批拨付; 3. 支付比例:当月审批工程量造价的 85%; 4. 竣工初付: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档案后付款至全部完成工程量造价的 90%(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移交结算资料并提供质量保证金 / 保函 / 保单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娄先生,13586677806,地址宁海县茶院乡茶院村; 2. 招标代理: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周聪燕、严岳海、周恒,0574-65250961,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 69 号二楼,邮箱 28222378@qq.com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远程询标窗口要求澄清,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 15 分钟内回复,未回复视作接受评审结论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间); 3. 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 4. 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少于 1 人); 7.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和质量员市政专业岗位证书; 8.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或相关不一致证明); 9.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银行转账凭证 / 保证保险保单 / 银行保函);10.CA 数字证书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 11. 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技术响应承诺书; 1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及相关证件; 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低于 53030.17 元未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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