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东安县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2025年)第二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永州市-东安县
开标时间:2026-03-0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6
资质要求:园林绿化
项目预算:1348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排序
项目工期:365
AI抓取:2026-02-11 16:14:12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永州市东安县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2025 年) 第二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东安县林业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无明确施工资质等级与类型要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认定);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完成过 1 个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674.49 万元的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近 3 年内,完成过 1 个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674.49 万元的施工业绩 |
| 项目市级 | 永州市 |
| 项目县区 | 东安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6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6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1 + 排序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不超过 3 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采用机器评审,评标委员会复核 |
| 计划工期 | 36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严格按照审批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作业,执行技术规范和施工规程,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按作业设计执行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1348.981824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国有资金 2860.98 万元,占比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第 1 个单项合同额≥674.49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得 35 分;第 2 个≥1079.18 万元得 21 分;第 3 个≥1079.18 万元得 14 分(权重按数量差异化分配)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近 3 年内,第 1 个单项合同额≥674.49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得 10 分;第 2 个业绩权重 60%+40% 分配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采用合格性评审,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6 项内容,暗标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可识别信息 |
| 项目地点 | 东安县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森林质量提升(中幼林抚育、乔木林补植)及辅助设施建设(新建作业道、标识牌等);单项合同额 1348.98 万元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承包人原因延误,每推迟 1 天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详见招标文件,支付与扣回方式为逐期扣除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项目总体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拨付完成工程量的 60%;工程竣工经造价机构审核后付至财评结算总额的 97%;剩余 3% 为质量保证金按保修规定退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结算经财政局审核确定,发包人收到结算书后 3 个月内审核完毕,支付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东安县林业局,地址:东安县白牙市镇东安大道 151 号,联系人:唐海平,电话:18774619992,邮箱:294506176@qq.com;招标代理: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 1601,联系人:邓湿,电话:18075817407,邮箱:631166397@qq.com;行政监督部门: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女英东路,电话:0746-4215043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3.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社会保险证明; 4. 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6. 投标保证(现金、保函或保证保险);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9. 承诺书(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无禁止情形等); 10. 统一信用评价结果; 11. 省外入湘企业需提供基本信息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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