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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万吨新型绿色肥料项目—行车装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衢州市-开化县
开标时间:2026-03-09 08:45
报名截止:2026-03-09
资质要求:
项目预算:135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2-11 15:20:0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年产 70 万吨新型绿色肥料项目 - 行车装置
招标人名称浙江浙农绿色肥业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社保要求投标人拥有的设备制造类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能等级员工需提供 2025 年 11 月、12 月、2026 年 1 月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行车类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最高 5 分,需提供完整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衢州市
项目县区开化县
开标日期2026-03-09 08:45
报名截止2026-03-09 08:45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方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信息入库备案,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报名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评标定标规则评标委员会 5 人组建(业主专家 1 人 + 专家库随机抽取 4 人),按资信分 10 分 + 技术分 20 分 + 投标报价分 70 分综合打分;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推荐 3-5 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定标考量价格、企业实力、信誉等多要素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7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其他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金额135.00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行车类设备供货业绩,最高得 5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提供设备供货实施方案及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包含整体设备加工制作方案、总体部署方案、进度计划保障措施、产品质量措施等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地点开化县两新产业园
建设范围及规模建设 70 万吨 / 年新型绿色肥料生产线,含 40 万吨 / 年高塔造粒等多条生产线;本次招标为 6 台行车装置的供货、运输、卸车、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等相关服务
评标随机数值表
工程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2%,不计利息;形式可采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单;银行保函 / 保险保单有效期不宜少于合同期限的 1.2 倍,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浙江浙农绿色肥业有限公司(工行开化支行,账号 1209290109200186477)
工期延误赔偿费合同签订后未按期交货,每延迟 1 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每逾期一天罚款 5‰,最高限额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 20%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支付合同设备采购总价的 10% 作为预付款,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设备生产制造完成并经甲方代表现场初次验收合格后 3 天内,支付该批次设备采购合同总价的 30%;
2. 设备运输到约定地点,经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次设备采购合同总价的 30%;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试运行结束经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发票后 3 天内支付设备采购合同总价的 25%;剩余 5% 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浙农绿色肥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泰康路 3 号综合楼 404 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13921795126;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化县桃溪路 89 号,联系人何先生,电话 15967515731;监督部门: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电话 (0570) 6010122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投标人答复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通过系统或者其他方式上传,每次询标答复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逾时做自动放弃处理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有效期内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凭证(含相关费用转出凭证、基本账户证明);
4. 四份承诺书(无失信被执行信息、资格后审、基本账户未被冻结、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公示期内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 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有效期内的 ISO9001、ISO14001、ISO45001 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8. 设备制造类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能等级员工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 2025 年 11 月、12 月、2026 年 1 月社保缴纳证明;9.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行车类设备供货业绩的完整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0. 设备供货实施方案及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11. 技术优化方案;
12.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技术规格响应表;
14. 投标函、设备报价汇总表(含设备重量必填项);
15. 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单位电子公章(用于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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