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管网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二期)(鼓楼法院宿舍、水厂小区、金苑小区等7个小区换水表及经开区境内部分工业水表更换)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徐州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标时间:2026-03-05 09:30
报名截止:2026-03-05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767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11 15:03:02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老旧小区管网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二期)(鼓楼法院宿舍、水厂小区、金苑小区等 7 个小区换水表及经开区境内部分工业水表更换)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承包人之间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及承包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明确业绩要求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明确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徐州市 |
| 项目县区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5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5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报名及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获取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 评标定标规则 | 总分 100 分,投标报价占 94-98 分,信用评价占 2-6 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按比例扣分,信用分按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结果计取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767.75618 万元(暂列金含规费税金 60.5514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明确牵头人及职责分工;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以牵头人名义提交;资格审查合格后成员不得变更 |
| 项目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鼓楼法院宿舍、水厂小区、金苑小区等 7 个小区换水表及经开区境内部分工业水表更换,具体含自来水管道、阀门、水表、砌筑井、管沟挖填、道路破除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评标基准价 K 值:95%-98%; 2. 方法二 Q1 值:65%-85%、K1 值:95%-98%、K2 值:86%; 3. 信用分 G 值:2-6 分 |
| 工程履约担保 | 无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逾期竣工每延误 1 天按对应单位或单项工程合同价款万分之一计取;累计延误超 10 天(含)按万分之二计取;超 30 天(含)按万分之三计取;超 365 日历天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损失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 10%(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不含暂列金);合同签订且主要管理人员进场、实际开工 28 日后支付;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全部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工程完成 50% 时,付合同价格的 30%(含预付款,不含暂列金); 2.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且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0%(含预付款,不含暂列金); 3. 应付工程款的 25% 以上拨付至农民工工资存储专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的 97%;剩余 3% 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次月付清(不计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地址:徐州经开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 721 室,联系人:孙幻宇,电话:13952287307;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 2 号楼 4 层,联系人:于海霞,电话:0516-83961233,电子邮箱:529186066@qq.com;监督部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6-8778002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 项目负责人材料: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 3. 联合体材料(如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4. 其他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 电子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录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提供相关电子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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