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坞坑等小流域生态共富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绍兴市-嵊州市
开标时间:2026-03-03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3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871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票决定标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2-10 17:19:10
| 工程名称 | 嵊州市坞坑等小流域生态共富综合治理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项目; 2. 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兼任; 3. 副项目负责人(若设置):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不得与其他主要人员兼任; 5. 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及任命文件; 6. 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需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
| 社保要求 | 1.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 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2026 年 1 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2. 委托代理人(若有)需提供 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2026 年 1 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3. 项目负责人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且实际年龄与施工总工期之和不超过 65 周岁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明确业绩要求(未限定具体完成项目类型及规模)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需以对应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具体指标未明确),业绩需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 上公示; 2. 副项目负责人业绩需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后签订合同,且合同及验收文件能反映副项目负责人岗位 |
| 项目市级 | 绍兴市 |
| 项目县区 | 嵊州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0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3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无需到现场; 3. 开标网址:http://220.187.226.3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 票决法定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技术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资信评审→商务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综合得分 = 商务报价评分(95 分)+ 资信评分(5 分),按得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 5 人及以上单数,采用票决法,得票最多且过半数者为中标人,未过半数则抽签确定二次投票范围 |
| 计划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7.4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预算 871.5521 万元 - 预留金 41.3254 万元 - 暂估价 3.795621 万元 - 安全生产措施费 20.1587 万元)×(1 - 下浮值 Y)+ 预留金 + 暂估价 + 安全生产措施费,下浮值 Y 从 6%、6.5%、7%、7.5%、8% 中随机抽取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采用电子交易系统,无机器管理招投标明确要求)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企业信用等级(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作为资信评分依据,省 A 类 5 分、省 B 类 4 分、省 C 类 1 分、省 D 类及以下 0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明确评分业绩要求(业绩仅作为资格审查及定标考量因素)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组织设计需说明施工组织、方法、技术措施,涵盖关键工序、质量、进度、安全、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 2. 附主要施工设备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进度表(网络图或横道图)、施工总平面图、临时用地表; 3. 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 100 页 |
| 项目地点 | 嵊州市(人居环境工程位于清溪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封育治理工程:1658 公顷; 2. 水土保持林工程:32 公顷; 3. 生产道路工程:6479 米; 4. 溪沟治理工程:新建护岸 1070 米,排水沟及渠道 7877 米,新增沉沙池 2 座; 5. 人居环境工程:清溪村道路、亲水平台、拦沙堰建设及栏杆配置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评分基准价下浮值 X:从 2%、2.5%、3%、3.5%、4%(方法 1)或 1%、1.5%、2%、2.5%、3%(方法 2)或 0%、0.5%、1%、1.5%、2%(方法 3)中随机抽取; 2. 最高投标限价权重 Q:从 0.30、0.35、0.40 中随机抽取; 3.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值 Y:从 6%、6.5%、7%、7.5%、8% 中随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2. 金额: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 2%(不大于 2%); 3.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嵊州市根治欠薪办发【2022】6 号文件执行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逾期完工违约金 1000 元 / 天,总限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2%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10%; 2. 支付:分两次支付,第一次 40%(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第二次 60%(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后 14 天内); 3. 扣回: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30% 时一次性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预付款支付:满足条件后 14 天内; 2. 进度款:当月完成工作量审核后支付 85%; 3. 工程资料归档、结算审定并备案后支付至 90%; 4. 财务决算完成并批复后支付至 98.5%(非施工方原因结算批复满 3 个月未完成财务决算的,支付至 98.5%); 5. 逾期付款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余款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复验合格交付后 14 天内支付(不计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嵊州市嵊州大道 105 号,联系人夏南方,电话 13967535368; 2. 实施单位:嵊州市下王镇人民政府,地址嵊州市下王镇,联系人夏南方,电话 13967535368; 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嵊州市仙湖路 271 号 5 楼,联系人孙洁丽,电话 15715820609,电子信箱 2746493538@qq.com; 4. 行政监督部门: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地址嵊州市越秀北路 47 号,电话 0575-8310093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书及任命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2.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 B 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项目组主要人员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人员信息打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及聘用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 验收鉴定书 + 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 3.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若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施工组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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