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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浦江县浦阳街道善庆村等3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金华市-浦江县
开标时间:2026-03-12 14:30
报名截止:2026-03-11
资质要求:市政二或水利二
项目预算:476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一+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2-10 15:18:3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2025 年度浦江县浦阳街道善庆村等 3 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
招标人名称浦江县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施工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状态)
其他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含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排水、给水、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若为注册建造师需具备 B 类证书,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2. 设计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土地整治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B 类证书;
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证书,不少于 1 人;
5. 建筑施工企业(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证书
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 2025 年 11 月、12 月和 2026 年 1 月连续 3 个月社保参保证明(电子证明、盖章),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入职未满 3 个月的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及注册执业资格转注证明,社保不得间断且在投标单位至少有 1 个月到账记录;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需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金华市
项目县区浦江县
开标日期2026-03-12 14:30
报名截止2026-03-11 17: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 83 号);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使用 CA 锁);
3. 报名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明标)+ 评定分离 + 票决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技术标 30 分 + 资信标 4 分 + 商务标 66 分,按总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
2. 定标:定标委员会 5 人组成,采用直接票决法,得票最多且过半数者为中标人,未过半数则二次投票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1. 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
2. 施工: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项目金额招标控制价 4766.491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最高限价 4481.8840 万元,暂列金额 242.6971 万元,设计费限价 41.91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采用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使用指定投标工具编制文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1.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2. 牵头人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明确分工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 以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签署相关资料
项目地点浦阳街道善庆村、沉湖村、联盟村
建设范围及规模涉及总面积 1667.39 亩,整治后形成连片耕地面积 1263.21 亩;配套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渠道、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附属零星工程
评标随机数值表1. E 值:从 0.5、0.6、0.7 中随机抽取;
2. 评标让利系数:方案一从 12.00%-17.00% 中抽取两个取平均值,超 17% 则按 17% 计;方案二 Z 值为 14,X、Y 从 0-9 中随机抽取
工程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 2%,形式为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等;可凭信用评价结果享受优惠,牵头人信用等级决定优惠比例
工期延误赔偿费逾期 30 日历天内按 3000 元 / 天支付,超 30 日历天按 5000 元 / 天支付,累计最高为合同价格的 2%
工程预付款合同总额 1% 的工资性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支付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每月支付上月经审核确认已完成工程款(含工程变更)的 80%;设计费:合同签订后支付 15%,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至 70%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入库且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 100%(需提供审定价 1.5% 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未提供则扣留 1.5% 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设计费余留 3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浦江县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 288 号,联系人:童俊煜,电话:0579-89398251,邮箱:1203779931@qq.com;
2. 代理机构: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 169 号 4 楼,联系人:黄茜倩,项目负责人:梅苏蒙,电话:0579-84119778,邮箱:869102217@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 221 号,电话:0579-84112306
答辩方式书面答复
答辩要求1. 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到,未按时签到或未按通知要求到场视为放弃,得 0 分;
3. 收到题目后 20 分钟内独立完成答题并密封提交;
4. 进入答辩区域需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按分工提供);
2.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类)、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书;
3. 其他材料: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省外企业)、定标材料(中标候选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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