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路南延段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宿迁市-宿城区
开标时间:2026-02-27 09:30
报名截止:2026-02-14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668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2-09 19:03:59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渤海路南延段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宿迁市 |
| 项目县区 | 宿城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27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4 17: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需申领数字证书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完善企业信息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经均值入围法确定评标入围投标人,再进行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初步评审,合格者进入详细评审;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100 分),随机抽取基准价计算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报价偏离基准价按比例扣分,按得分高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2.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668.97 万元(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 668.967794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新点网上招投标系统、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编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宿迁市宿城区双庄街道,南起里海东路,北至吉林路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 450 米,红线宽 15 米,横断面为 2 米人行道 + 11 米车行道(双向两车道)+2 米人行道,设计时速 30km/h;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车行道、人行道、交通设施、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均值入围法:G1(10%、15%、20%)、G2(10%、15%、20%、25%、30%)开标抽取; 2. 评标基准价方法一:K 值(95%~98%)开标抽取; 3. 评标基准价方法二:Q1(65%、70%、75%、80%、85%)、K1(95%、96%、97%、98%)开标抽取,K2 固定 95%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5000 元,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 1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预付款(承包人需提供等额银行保函),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额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每月 25 日前承包人报送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及造价供审核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97%;缺陷责任期满(24 个月)且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 3% 工程款(无息);竣工结算核减率大于 5%,超过部分审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核减率大于 10%,全部审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宿城区新区商务大厦 11 楼,联系人罗晨,电话 0527-80978360;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宿迁方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路与微山湖路交叉口兴邦大厦十楼,联系人戴笑笑,电话 19951092580;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527-8439626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补正,投标人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4.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 5. 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有效); 6. 项目负责人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任意 1 个月社保 / 医保缴纳证明; 7. 投标保证金凭证(电子保函 / 银行转账等);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10. 投标函;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 开标一览表; 13. 暗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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