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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南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二期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常德市-汉寿县
开标时间:2026-03-02 09:00
报名截止:2026-02-14
资质要求:环保二
项目预算:982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排序
项目工期:450
AI抓取:2026-02-09 18:17:31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湖南省常德市南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二期项目
招标人名称汉寿县林业局
施工资质要求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 - 污染修复工程)甲级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 + 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
3.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4. 安全员: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5. 专职安全员: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拟配备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1. 设计业绩:近 8 年内完成过 1 个污染修复工程或其他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4912.38 万元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 施工业绩:近 8 年内完成过 1 个环保工程或其他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4912.38 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常德市
项目县区汉寿县
开标日期2026-03-02 09:00:00
报名截止2026-02-14 23:5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报名方式: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3. 开标方式:电子化开标,投标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并解密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 排序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委员会 7 人(全为专家,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
2. 推荐不超过 3 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 技术方案采用合格制 + 暗标评审;
4. 总得分 = 技术部分得分 ×J1 + 商务部分得分 ×J2 + 报价部分得分 ×J3;
5. 总得分相同依次按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得分、技术方案得分排序,仍相同则随机确定
计划工期450 日历天(设计总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总工期 405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1.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9824.75 万元(工程建设费 9321.64 万元,勘察设计费 198.01 万元,基本预备费 305.1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近 8 年内完成 3 个类似施工业绩:第 1 个需满足环保工程或其他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额不少于 4912.38 万元,第 2、3 个需不少于 7859.8 万元;得分权重分别为 50%、30%、20%(3 个业绩)或 60%、40%(2 个业绩)或 100%(1 个业绩)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编制总承包管理方案、总承包安全生产控制方案、质量管理方案、进度管理方案、一体化管理措施、设计优化方案、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等,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 500 页
联合体投标要求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 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 设计加分业绩按设计单位承担专业工程范围组合计算,奖项和发明专利取设计单位平均值,信用得分按 “就低不就高” 原则;
5. 施工加分业绩以环保工程(生态环境)为主要专业,第 1、2 个业绩需为牵头人业绩,第 3 个可为成员业绩,奖项和发明专利以主要专业为准,信用得分按 “就低不就高” 原则
项目地点常德市汉寿县
建设范围及规模1. 建设范围:设计、施工及材料采购等相关内容;
2. 建设规模:人工造乔木林 1000 亩,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9000 亩,修建辅助设施作业道 153 公里,使用苗木约 270.39 万株(含赤皮青冈、苦槠等乔木及华金、华硕等油茶树种)
工程履约担保1. 形式:电子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工期延误赔偿费20000 元 / 天,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
工程预付款1. 金额:工程建设费用的 10%;
2. 支付期限: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15 日内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设计费: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通过后 30 日内支付至 80%,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付清余款;
2. 工程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 10%,每次进度款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 80%,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移交城市档案馆后 30 日内支付至 97%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1. 支付账户:投标人基本账户(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拨付至专用账户);
2.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汉寿县林业局,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北社区屈子路 55 号,联系人:秦漫江,电话:13575191570;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 199 号麓谷商务中心 A 栋 804,项目负责人:吴彦,电话:0736-2113999,电子邮件:897922649@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地址:汉寿县沧浪西路 12 号,电话:0736-2862777;
4. 系统咨询热线:400-777-7016、0731-84807016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缴费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 业绩材料: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 / 竣工验收文件等);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承诺函、价格清单、商务部分自评表、信用评价材料、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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