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南莫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节余资金)施工[资格后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南通市-海安市
开标时间: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108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75
AI抓取:2026-02-09 18:11:29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2025 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南莫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 (第三批超长期国债节余资金) |
| 招标人名称 | 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无在建工程或符合特定情形;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证; 3. 专职安全员: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 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无需社保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南通市 |
| 项目县区 | 海安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04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4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评标入围,不符合入围条件的不再参与后续评标,入围采用均值入围法; 2. 对入围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3.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偏离按比例扣分,得分高者优先 |
| 计划工期 | 7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9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08.102491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估算价 95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债资金 + 地方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运用 “高标准农田建管系统”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查及数据采集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海安市南莫镇林庙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 (拆) 建灌溉泵站工程,新建防渗明渠、暗渠工程;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水泥路等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Q1 取值:65%、70%、75%、80%、85%;2.K1 取值:96%、97%、98%;3.K2 固定值:95%; 4. 均值入围法 G1 取值:10%、15%、20%; 5. 均值入围法 G2 取值:10%、15%、20%、25%、30%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合同价款的 10%; 2. 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现金、支票; 3. 保函期限:比计划工期至少延长 3 个月; 4. 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竣工,每延迟一天支付 5000 元违约金;未能按时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支付 5000 元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预付款,支付时承包人需提供银行保函,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工程进度完成 40%,拨付合同价的 32%(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2. 工程进度完成 70%,拨付至合同价的 56%(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3. 全部工程量完成且初验合格,拨付至合同价的 80%(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4. 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向承包人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工程款 20% 的资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档案整理完成及审核结束后,拨付至结算核定价的 97%(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按考核结果及票据拨付); 2.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定价的 3%,保修期满 1 年且无质量问题后返还; 3. 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 8% 的,按相应比例扣减工程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地址:海安市南莫镇建设东路 1 号,联系人:童生明,电话:18068173266; 2.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 122 号,联系人:常继文,电话:0513-81852016; 3.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4.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12-58188503; 5. 驻场服务:徐飞翔,电话:19962108758; 6. 营商环境举报:12345、0513-81868395,邮箱:hafgw9912@126.com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书面答复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答复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盖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法定代表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 6. 授权委托书; 7.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 + 劳务协议); 8. 投标人承诺书; 9.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0.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 投标函; 1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1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7. 其他相关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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