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浏阳河(小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长沙市-浏阳市
开标时间:2026-03-02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2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303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09 13:02:14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湘江流域浏阳河 (小河段) 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浏阳市小河乡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无总工相关要求;无造价工程师要求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认定);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515.3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及桥梁、供水、排水等任意两类以上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近 3 年内,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515.3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及桥梁、供水、排水等任意两类以上工程)施工业绩;无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长沙市 |
| 项目县区 | 浏阳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02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2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需完成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等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1 + 评定分离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委员会按标准评审并推荐不超过 3 个不排序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通过票决法 / 集体议事法 / 因素法等确定中标人;采用机器评审 + 评标委员会复核确认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 “合格工程” 标准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3030.59039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国有资金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第 1 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30 分,第 2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424.47 万元的业绩得 18 分,第 3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424.47 万元的业绩得 12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建造师(项目经理):近 3 年内 1 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10 分;无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等;技术标暗标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可识别信息 |
| 项目地点 | 浏阳市小河乡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道路工程:小溪河两岸提质改造,总长约 4km,含道路岸坡绿化稳固、更换照明路灯及安全护栏等; 2. 排水工程:新建 DN100-DN400 污水管道约 5km(重力管道用 HDPE 缠绕波纹管,压力管道用焊接钢管),设 1 座玻璃钢一体化泵站; 3. 人工湿地:建设面积约 3 公顷,含植被修复、场地整理、生态步道建设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转账)或 7 个工作日内(保函);退还: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40%,主体结构验收后退还 30%,竣工验收备案后 20 日内退还剩余 30% |
| 工程预付款 | 金额:合同金额的 10%(含安全生产费用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期限: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后一个月内;抵扣方式:累计进度付款达合同金额 30% 时抵扣 50%,达 40% 时抵扣剩余 50%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工程开工至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形象进度(或工程计量)的 70% 支付(含预付款抵扣); 2. 累计付款达合同金额 70% 时暂停支付; 3.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 24 个月且出具终审结算报告不足 12 个月的,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0%; 4.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 24 个月且出具终审结算报告满 12 个月后,支付余款; 5. 工程变更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以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依据;承包人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80 日历天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结算款支付按工程款支付条款约定执行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浏阳市小河乡人民政府,地址:浏阳市小河乡田心社区,联系人:连超,电话:18390982287,电子邮件:449131846@qq.com;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 182 号创汇商务中心 G51 地块 S1 栋 1007,项目负责人:龙旺,电话:13548568866,传真:0731-88731108,电子邮件:379488551@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 7 层,电话:0731-83601308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 3. 业绩类: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 / 竣工验收文件等); 4. 其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现金 / 保函 / 保证保险)、信用评价结果确认材料、承诺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材料(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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