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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正学中学食堂、风雨操场修缮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宁海县
开标时间:2026-03-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443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2-09 12:17:38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宁海县正学中学食堂、风雨操场修缮工程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正学中学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B 类安考证,1 人;
2. 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安考证;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C 类安考证;
4.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 人;
5. 施工员:市政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1 人;
6. 质量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1 人
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需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宁波市
项目县区宁海县
开标日期2026-03-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07: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报名方式: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品茗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
3. 投标文件递交:网上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定标规则1.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商务分打分,得分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随机确定;
2. 投标人数量≥20 家时,先评商务标选前 11 家,再依次评审资格和技术标;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否决投标;
4. 评标基准价由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权重、下浮系数等随机抽取计算,投标评审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按公式计算得分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项目金额443.3221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其中暂估价 21.8 万元、暂定价 38.15 万元、暂列金额 16.35 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性资金(上级拨款),出资比例 100%,资金已落实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全程电子招投标,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文件,CA 数字证书签章、加密)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 / 质量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等,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且最迟开工前 7 天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 7 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项目地点宁海县梅林街道下应村梅桥路(宁海县正学中学内)
建设范围及规模1. 建设规模:拆除风雨操场和食堂原有雨棚及骨架,食堂屋顶更换屋面面板面积约 1150 平方米,新建风雨操场和食堂雨棚 PTFE 膜和龙骨面积约 6200 平方米,安装水管、电路、灯具及桥架等;
2. 招标范围:上述拆除、更换、改建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评标随机数值表1.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 A:3523412.0 元、3505060.9 元等 11 档;
2. 权重 B:30%-50%(10 档),权重 B1/B2:15%-25%(11 档);
3. 下浮系数 C:0.5%-1.5%(11 档);
4.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公式一、二、三、六(按投标人数量随机选择)
工程履约担保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按宁海县相关文件规定,依企业信用等级确定(政府投资项目:优秀企业 0.4%、A 级 / 走出去企业 0.8%、B 类 / 无信用评价企业 1.2%,均为签约合同价比例);
3. 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出具之日止;
4. 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工期延误赔偿费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 5000 元 / 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3%
工程预付款1.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开工报告批准后 7 日内支付 80%,剩余部分按合同工期均衡支付;
2. 工程预付款:开工报告批准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价(剔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暂估价、暂定价、暂列金)的 10%,从开工后第二个月开始分 2 个月均衡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计量周期:按月计量;
2. 支付程序: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报上月 20 日 - 当月 19 日工程量报表,监理人及跟踪审计单位 7 日内审核,发包人 7 日内审批拨付;
3. 支付比例:当月审批工程量造价的 85%;
4. 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结算资料后,付款至全部完成工程量造价的 90%(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移交相关资料并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 / 保单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不计息);竣工结算审核由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宁海县正学中学,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下应村梅桥路,联系人陈老师,电话 0574-83539588;
2. 招标代理:宁波禾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 2 幢 1 号 2402,联系人章工,电话 0574-65553599,邮箱 3752896325@qq.com;
3. 监管部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大厦 A 幢,电话 0574-89289410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远程询标)
答辩要求评标委员会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澄清,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 15 分钟内予以回复,未回复视作接受评审结论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2. 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安考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B 类安考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安考证(不少于 1 人);
3.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市政专业岗位证书;
4.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或相关补充证明);
5. 投标保证保险 / 银行保函 / 担保保函等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6.CA 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文件签章、加密、解密);
7. 技术响应承诺书、主要材料(PTFE 膜材)品牌响应表;
8.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
9. 无在建工程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
10. 投标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如需)及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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