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资源循环基地项目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海口市-龙华区
开标时间:2026-02-27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7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4376万元
评标办法:简易评估
项目工期:270
AI抓取:2026-02-07 00:26:1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资源循环基地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海口龙华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 关键岗位人员:按海南省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等,具体数量按工程规模确定)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海口市 |
| 项目县区 | 龙华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27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7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口市开标室202;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远程解密); 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简易评估法+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初步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 2. 确定入围投标人; 3. 按投标报价+企业诚信评价+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企业智能建造能力评价打分; 4. 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5. 机器评审+评标委员会复核 |
| 计划工期 | 27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4376.57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国有资金占比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连带责任; 2. 同一专业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5. 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
| 项目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苍东村南侧,金盛达建材城东侧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红线内:拟建大型II类生活垃圾转运站(总建筑面积约7503.80㎡),设计转运规模500t/d(其他垃圾375t/d、厨余垃圾125t/d),含可回收物暂存转运场地约170㎡、有害垃圾暂存转运场地约35㎡,配套建设生活垃圾转运车间、环卫停车位、室外水电、场内道路、围墙等; 2. 红线外:建设进场道路110米(乡道,厂址西侧),配建约1.2公里乡村道路的供水及地下雨污水管(本项目专管)及约4.433公里的10kV外电线路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价的10%,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险支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期一日,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 支付条件:合同签订生效、提供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承包人提出申请并开具等额正规发票,收到发包人资金拨付函后支付; 3. 扣回方式:已完工程造价达到合同价款总额的30%时一次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周期:按月支付; 2. 支付比例:当月已完工程量经审核后按80%支付(其中25%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拨付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的8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结算经审计审定并完成资产移交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7%; 2.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保问题一次性无息拨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海口龙华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84号2#综合楼301号,联系人:龙保均,电话:0898-66509913;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众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龙岐雅苑(北区)1栋B单元1901,联系人:李宏,电话:0898-65329879; 3. 监督部门:海口市城市管理局,电话:0898-68646421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未回复按评标委员会理解内容评审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2. 人员类: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 3.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需)、联合体协议书(如需)、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企业信誉承诺书、廉洁守法承诺函、纸质保函真实性承诺函(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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