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基础设施项目(下塘片区)(评定分离)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合肥市-长丰县
开标时间:2026-02-28 10:30
报名截止:2026-02-28
资质要求:市政一
项目预算:10461万元
评标办法:定性定量评审+票决定标
项目工期:365
AI抓取:2026-02-06 18:01:50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长丰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基础设施项目(下塘片区) |
| 招标人名称 | 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3. 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各1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2025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含养老保险),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合肥市 |
| 项目县区 | 长丰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28 10: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8 10: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2楼3号开标室+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报名方式: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定性定量评审法+票决定标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经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不超过5家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定标委员会采用直接票决法投票,按得票数排序确定中标人,票数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再次投票 |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0461.10243万元 |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2个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需包含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重点难点及危大工程的保障体系、人材机保障体系与措施;页面排版为A4纸,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2.0厘米,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四号),篇幅最多不超过50页;结合工程实际特点编制,无需重复现有工法规范内容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 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符合信誉要求; 3. 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随投标文件提交,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5. 需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建设资金共管账户,所有建设资金存入该账户,资金支付由联合体账户主体单位申请 |
| 项目地点 | 长丰县境内(风庐大道与风湖大道交口西南角、东南角两个地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箱涵、道路、排水、铺装、挡土墙、苗木种植、养护等;分为两个地块停车场,合同估算价10461.10243万元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形式包括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期竣工一天支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违约金;延期28天以上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支付;延期56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从进度款中分四次等额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每月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合同范围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完成核定合同范围内工程量价款的85%;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收到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颁发后7天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阜阳北路118号,联系人董强胜,电话0551-66868831,邮编231131; 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人孙云峰,电话0551-62721968、62721974,邮编231131; 3.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4.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送询标函,投标人需保持在线状态,在15分钟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该权利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人员类: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缴费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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