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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太湖9号漫游廊道生态文旅乡村振兴项目(四期)—洪桥镇9号漫道建设项目及夹浦镇滨湖骑行绿道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湖州市-长兴县
开标时间:2026-03-03 09:30
报名截止:2026-03-03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431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2-06 14:26:01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湖州市太湖 9 号漫游廊道生态文旅乡村振兴项目 (四期)- 洪桥镇 9 号漫道建设项目及夹浦镇滨湖骑行绿道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
社保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湖州市
项目县区长兴县
开标日期2026-03-03 09:30
报名截止2026-03-03 09: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不见面开标大厅”);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已注册用户通过 “交易主体登录” 下载,未注册用户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统一主体库登录” 完成注册和 CA 锁绑定后下载)
评标定标办法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先确定评审区间,再经资格审查 + 初步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综合评审,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含企业实力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 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 评标报告等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1431 万元(工程概算费用)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项目地点长兴县洪桥镇和夹浦镇
建设范围及规模1. 洪桥镇 9 号漫道建设项目:沥青新建、沥青加铺、热熔标线、篱笆挡墙、块石挡墙、彩虹廊道、改造门头、指示牌、苗木绿化、桥梁工程(最大单跨跨度 17m)等;
2. 夹浦镇滨湖骑行绿道建设项目:沥青停车位、自然块石挡墙、花岗岩台阶、景观成品标识、栏杆涂料、热熔标记标线、太阳能路灯、苗木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工期延误赔偿费每逾期一天偿付 5000 元,累计逾期天数超过 30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节点延误每延误一天偿付 5000 元,未弥补节点延误将与总工期延误一并处理
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款总额 30%(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签订合同且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配套条件通过审查,施工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前期投入主要材料进场后 7 天内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按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当月工程量次月 25 日前申报审核);
2. 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移交备案后支付至 85%;
3. 工程初审结束后支付至初审审定价的 90%;
4. 工程复审结束后 30 天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8.5%;
5. 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后支付至 100%(或剩余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返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根据委托咨询公司发出的定稿审计报告后 28 天内(以审计局备案报告为准)支付,按长兴城投集团工程资金例会意见执行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 660 号,联系人:陈工,电话:18205728303;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 1 幢 601 室,联系人:吴工,电话:0572-6025960,邮箱:1211191898@qq.com;
3. 行业监管部门 / 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 689 号,电话:0572-6012606、0572-6012702
答辩方式书面答复 / 现场语音答复 / 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答辩要求1. 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 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按要求在线答复),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处理;
3. 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范围内作答,进入答辩区域后需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类: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类: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承诺类: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投标承诺书;
4. 其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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