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太湖9号漫游廊道生态文旅乡村振兴项目(四期)—洪桥镇9号漫道建设项目及夹浦镇滨湖骑行绿道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湖州市-长兴县
开标时间:2026-03-03 09:30
报名截止:2026-03-03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431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2-06 14:26:01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湖州市太湖 9 号漫游廊道生态文旅乡村振兴项目 (四期)- 洪桥镇 9 号漫道建设项目及夹浦镇滨湖骑行绿道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湖州市 |
| 项目县区 | 长兴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03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3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不见面开标大厅”);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已注册用户通过 “交易主体登录” 下载,未注册用户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统一主体库登录” 完成注册和 CA 锁绑定后下载)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先确定评审区间,再经资格审查 + 初步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综合评审,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含企业实力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 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 评标报告等 |
| 计划工期 | 1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1431 万元(工程概算费用)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长兴县洪桥镇和夹浦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洪桥镇 9 号漫道建设项目:沥青新建、沥青加铺、热熔标线、篱笆挡墙、块石挡墙、彩虹廊道、改造门头、指示牌、苗木绿化、桥梁工程(最大单跨跨度 17m)等; 2. 夹浦镇滨湖骑行绿道建设项目:沥青停车位、自然块石挡墙、花岗岩台阶、景观成品标识、栏杆涂料、热熔标记标线、太阳能路灯、苗木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逾期一天偿付 5000 元,累计逾期天数超过 30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节点延误每延误一天偿付 5000 元,未弥补节点延误将与总工期延误一并处理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款总额 30%(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签订合同且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配套条件通过审查,施工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前期投入主要材料进场后 7 天内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当月工程量次月 25 日前申报审核); 2. 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移交备案后支付至 85%; 3. 工程初审结束后支付至初审审定价的 90%; 4. 工程复审结束后 30 天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8.5%; 5. 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后支付至 100%(或剩余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返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根据委托咨询公司发出的定稿审计报告后 28 天内(以审计局备案报告为准)支付,按长兴城投集团工程资金例会意见执行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 660 号,联系人:陈工,电话:18205728303;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 1 幢 601 室,联系人:吴工,电话:0572-6025960,邮箱:1211191898@qq.com; 3. 行业监管部门 / 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 689 号,电话:0572-6012606、0572-6012702 |
| 答辩方式 | 书面答复 / 现场语音答复 / 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
| 答辩要求 | 1. 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 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按要求在线答复),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处理; 3. 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范围内作答,进入答辩区域后需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类: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承诺类: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投标承诺书; 4. 其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