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坦头镇马鲤岙村桥头朱区块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台州市-天台县
开标时间:2026-02-28 09:30
报名截止:2026-02-28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628万元
评标办法:资信商务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210
AI抓取:2026-02-06 11:24:46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天台县坦头镇马鲤岙村桥头朱区块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造价工程师、总工相关要求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无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台州市 |
| 项目县区 | 天台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28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8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方式: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报名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s://ztb.zjtt.gov.cn自行下载,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可下载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资信商务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评审商务标 + 资信标,资格审查后推荐 5 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定标由定标委员会以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21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招标控制价 628.1888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540.2424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使用国泰新点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施工组织设计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提交,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提交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台州市天台县坦头镇马鲤岙村桥头朱区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杂草清理 57854㎡、各类土方作业(表土剥离 6944m³ 等); 2. 土地翻耕 5.32 公顷、地力培肥 79.81 亩; 3. 水塘清淤 1175m³; 4. 新建各类挡土墙 3898.99m; 5. 新建渠道 2594m、各类引水 / 涵管管道 768m; 6. 新建进水闸、出水闸; 7. 新建生产路、下田道 71 座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调整系数 D 值在 0.00~1.99 范围内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00-D)%; 评审区间按市内企业基数随机抽取对应数量市外企业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可采用工程保函(银行 / 保险机构 /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现金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误一天赔偿 10000 元,上限为履约保证金额度,损失超违约金部分承包人仍需赔偿 |
| 工程预付款 | 签约合同价的 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前按施工合同造价的 1% 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至工资专户,预付款不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支付当期计量工程量价款的 75%;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核后总价格的 90%;发包人将当期应付进度款的 20% 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结算并审核通过后付清,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交工程结算价款 1.5% 的质量保修金(银行 / 保险公司保函或现金);发包人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 3 个月内审核完毕,签署结算证书后 14 天内付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许光美,13758609292,地址天台县天台山西路 1 号;招标代理: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孔慧芳 13626612500、余军 13968581678,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大厦 15 楼 B 室,邮箱 1569200826@qq.com;行政监督: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3979581/0576-83979555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投标人需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为不予回复,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 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保证金入账凭证; 6.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7.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8.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9.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资信自查表; 10. 诚信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11. 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2. 若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例外情形,需提供停工证明 / 未验收证明 /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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