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园区道路草花种植及摆花、挂花造景工程二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
开标时间:2026-02-25 10:00
报名截止:2026-02-13
资质要求:园林绿化
项目预算:1380万元
评标办法: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数字抽取+评标参考价
项目工期:731
AI抓取:2026-02-04 20:29:08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2026年园区道路草花种植及摆花、挂花造景工程二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园林绿化相关资质(符合120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需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要求(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需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4年承担过2个60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或1个800万元以上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6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苏州市 |
| 项目县区 | 苏州工业园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25 1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3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模块);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领取 |
| 评标定标办法 | 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数字抽取+评标参考价计算+商务标得分排序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抽取K值(0、1、1.5、2、2.5、3、3.5、4)及参与A值计算的序号,评标参考价=A×(1-K%),按商务标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731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3.0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380.0万元(合同估算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K值区间值 | 0%、1%、1.5%、2%、2.5%、3%、3.5%、4%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设计单位为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使用新点网上招投标系统、苏州工业园区网上开评标系统) |
| 施组要求 | 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项目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沿线(中环东线-苏州大道)+苏州大道东+现代大道(凤鸣街-星湖街)+新建花箱+唯亭区域等)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约5800㎡草花种植、1800㎡花境养护、400㎡新增花境、340组挂花、新建150组花箱、色块地被种植1100㎡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可采用签约合同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苏州市级分行或园区支行出具)或签约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为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0.1%,无上限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合同内项目:按季支付,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完工额的65%;合同外项目:支付合格工程完工额的50%;审计结束且签发缺陷责任解除证书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审计报告双方确认后,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60日内支付至约定比例;最终结清证书颁发后30日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联系人:鲁薛顺,电话:0512-62871830,邮箱:luxs@sipmsg.com.cn;行政监管投诉电话:0512-66605612、0512-66605605;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03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时,投标人需书面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不接受主动澄清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承诺书(含第10、11、12、13、14条内容);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省主体库); 3. 项目经理相关资料: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安全B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证明、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等,取自省主体库); 4. 企业业绩材料:2023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66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取自省主体库); 5. 电子保函(含电子签章,或纸质保函及相关附件);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 法定代表人申明、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8.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进场核验合格证明(第一次申请付款时提供); 9. 农民工工资专户相关证明、工伤保险金证明、意外险及雇主责任险购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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