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中心路(景江路-小庄西路)和小庄西路(西一路-中心路段)改造提升及配套市政工程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鄞州区
开标时间:2026-02-27 13:30
报名截止:2026-02-26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3155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330
AI抓取:2026-02-04 17:24:2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招标人名称 | 宁波市鄞工燎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 6. 质量员: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18934805.4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鄞州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27 13: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6 13: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点击网站首页的【进入开标大厅】入口进入);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 报名方式: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打分,按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相同则随机抽取; 3. 投标人≥20家时,先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评审排序,取前11家依次评审资格审查资料和技术标;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否决投标 |
| 计划工期 | 33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A级信用企业可免交) |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3155.8009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工燎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筹措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编制完整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法、机械设备及劳动力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关键工序及复杂环节专项技术措施,附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鄞州区姜山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科技设施、照明、景观、通信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 建设规模:中心路(景江路-小庄西路)改扩建(拆除重建),长约274米,宽40米(道路断面宽31米,两侧各10米防护绿地),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小庄西路(西一路-中心路段)改扩建(拆除重建),长约166米,宽24米,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权重B1、B2:15%、16%、17%、18%、19%、20%、21%、22%、23%、24%、25%; 2. 下浮系数:0.1%、0.2%、0.3%、0.4%、0.5%、0.6%、0.7%、0.8%、0.9%、1.0%、1.1%; 3.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2657.8661万元、2673.14119万元等11个数值; 4.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公式一至公式六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合同总价的2%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0000元/天,上限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0% |
| 工程预付款 | 1. 比例:合同价款的10%(剔除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渣土处置费及甲供材料费用); 2. 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并提供履约担保后30天内; 3. 扣回方式:自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起扣,在前五次工程款中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周期:每月支付一次; 2. 支付比例:按核定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80%支付(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扣回预付款; 3.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开工前支付80%,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剩余20%; 4. 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30天内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经第三方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0%(若需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审计结束后扣除质保金付清); 2. 无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的,第三方审核结束扣除质保金后付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路,徐老师,0574-83055002; 2. 招标代理: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毛维蓓、杨运运、梅洛、丁哲杰,0574-88107620、15657409585,邮箱1123586738@qq.com; 3. 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鄞州区蕙江路567号,0574-88225165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15分钟内通过“评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回复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资质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2. 人员相关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书+身份证+无在建证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3. 业绩材料:2021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工程造价≥18934805.4元的市政工程业绩证明(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或合同+交工/竣工验收资料,补充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审计报告等);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一览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资料、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资信标自评分表、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或免交承诺函)、投标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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