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东吴示范区平塘村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鄞州区
开标时间:2026-02-27 14:00
报名截止:2026-02-14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2747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2-04 17:24:2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招标人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施工员:市政类施工员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 6. 质量员:市政类质量员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 |
| 社保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等)缴纳社会保险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鄞州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27 14: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4 16: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3.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开标室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打分,按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得分相等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资信标得分高、随机抽取顺序优先; 3. 采用双信封形式评审,先评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再评商务标 |
| 计划工期 | 30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万元 |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2747.6385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和东吴镇政府共同筹措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电子投标+在线开标+电子评审) |
| 施组要求 | 1. 编制完整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法、设备及劳动力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措施; 2. 附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3. 针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冬雨季施工、降噪环保、设施保护等提出专项措施 |
| 项目地点 |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平塘路(西起规划南北大道,东至经二路,全长0.384km,红线宽26m)、经二路(南起鄞县大道,北至用地红线,全长0.517km,K0+000K0+240段红线宽26m,K0+240K0+516.589段红线宽16m),全线总长0.901km,排水管道最大管径1.8米; 2. 建设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工程、道路配套绿化、污水管、给水管及其他市政管网、道路配套路灯及交通环卫设施等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合同总价的2%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2000元/天,赔偿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20%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签约合同价(剔除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的30%; 2. 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后14日历天内; 3. 扣回方式:前6次进度款拨付时等额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计量支付,支付额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含农民工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2.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总造价的85%; 3. 竣工结算且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审定价的98.5%; 4. 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5. 承包人提交等额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审计结束后28天内完成审批,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30天内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联系人:楼异强,电话:0574-88337883; 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联系人:王芳霞、周文渊(项目负责人),电话:0574-87515213; 3. 监督部门: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4-88225165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通过评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回复) |
| 答辩要求 | 收到澄清、说明或补正通知后15分钟内予以回复,逾期视作接受评审结论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及任命书; 2. 项目负责人材料: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无在建证明; 3. 其他人员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 4. 省外企业材料:进浙备案信息截图; 5.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或免交承诺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资信标相关材料; 6. 社保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截止前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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