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温州市-龙湾区
开标时间:2026-03-10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0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2837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04 16:23:24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已退休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需提供单位退休返聘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温州市 |
| 项目县区 | 龙湾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0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0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含价格、企业实力、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等 |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投标限价以正式发布招标公告为准,工程概算2837.76万元,投资估算3921.6万元,建安工程造价2637.27万元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温州市龙湾区(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建设规模:11条道路整治(永中西路、建中南街等)、罗峰隧道绿化补植和设备更新、瑶溪南单元12-A-10地块周边人行道整治;建设范围:道路整治、绿化整治、排水管网等配套设施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浮动率C:-3%、-2%、-1%、0%、1%; 2. 价格权重B:40%、45%、50%、55%、60%; 3. 调整系数X:10、11、12、13、14; 4. 调整系数Y:0-9(整数); 5. 权重系数(方法二):0-1之间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等;工期延期则履约担保顺延,有效期至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日(不可抗力或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保函有效期延长至竣工验收合格)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天5000元,尾数不足1天按1天计算,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 |
| 工程预付款 | 扣除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价的10%(其中工资性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1%),合同签订且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并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确认后支付;分三次等额扣回,从第2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开始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每月支付已完成工作对应金额的85%(人工费用占当期工程量价款比例不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85%时停止;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竣工结算后支付至9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结算价的1.5%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无息退还;若以保函形式提供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同等金额保函并经发包人认可,1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陈女士 0577-86968558(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06号行政管理中心二楼);代理机构:陈先生18758782901、周先生15258406866(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1158号温州金属大厦1104室);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龙湾区住建局 0577-86966717(投诉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B205)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时,投标人需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内回复,逾期或未按要求回复视为不予回复,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相关任命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退休返聘证书);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10. 投标承诺书; 11.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12. 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13. 信用评价等级情况(建筑行业信用评级子系统网页打印件); 14. 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相关文件(技术标需暗标编制,符合页数、格式等要求); 1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计价表格; 16. 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需); 17. 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系统认定符合要求即可,无需编入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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