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卫镇锦堂路改造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慈溪市
开标时间:2026-02-11 09:30
报名截止:2026-01-26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992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2-04 13:06:5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观海卫镇锦堂路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慈溪市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B 类证,1 人;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证,不少于 4 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证,不少于 1 人;技术负责人:初级及以上职称,1 人;施工员:施工员岗位证书,1 人;质量员:质量员岗位证书,1 人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慈溪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2-11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1-26 17: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主体登记后下载招标文件;开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自行登录在线开标室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商务分打分,得分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随机确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否决投标;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则招标失败 |
| 计划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992.6729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慈溪市观海卫镇,西起卫山东路 25 号,东至锦堂路 67 号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路线全长 570 米,道路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基顶宽 12 米,路幅为 7 米机动车道 + 两侧各 2 米非机动车道 + 0.5 米设施带,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计算荷载 BZZ-100,设计速度 30km/h,沿线含 1 座桥梁;建设范围含道路、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等附属工程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从 8139918 元至 8735522 元分 11 等份随机确定;权重 B 从 30%、32%…50% 随机确定;下浮系数 C 从 0.1%、0.2%…1.1% 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按投标人数量随机选择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形式为转账 / 保证保险 / 银行保函 / 担保保函;保证金分质量 25%、工期 25%、文明安全施工 20%、人员到岗 20%、廉政 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总工期延误按 2000 元 / 天支付违约金;关键工期节点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 5000 元违约金,且发包人可停止支付进度款 |
| 工程预付款 | 签约合同价的 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报告发出且承包人完成相关保险手续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不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按每月确认工程量造价的 75% 支付(含当月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款按签约合同价 ×20%÷ 备案工期按月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竣工备案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履约考核完成、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扣除质量保证金、绿化成活养护金及应扣款项后一次性结清;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 1.5%(绿化部分为 40%),缺陷责任期 2 年期满后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慈溪市观海卫镇人民政府,沈工,0574-55685213,地址慈溪市观海卫镇卫前路 1 号;招标代理: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杭,0574-63837858,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商务二路永利大厦 8 楼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复印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及相关任命书复印件;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证复印件; 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复印件; 6. 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复印件; 7.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8. 拟派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社保不一致的按规定提供补充证明); 9.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承诺书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材料; 10.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使用宁波品茗投标工具 - 5.0.0.1 制作加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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