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HJ01-07-m2配套道路(太平鸟南侧地块)(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海曙区
开标时间:2026-02-10 09:30
报名截止:2026-02-10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783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2-04 13:06:48
| 招标人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4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4.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 5. 市政类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1人; 6. 市政类质量员: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1人 |
| 社保要求 | 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需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海曙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10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0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2. 开标方式:线上解密+线下抽取评标基准价相关数值(现场直播); 3. 报名方式: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后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商务标得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等则随机抽取;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无法合理说明的,否决投标; 4. 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可否决全部投标 |
| 计划工期 | 30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万元 |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783.3462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统筹+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海曙区横街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西起16米规划道路,东至环镇路,设计长度约19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标准红线宽度16米,设计速度30km/h; 2. 建设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交通、照明、给排水、电力、通信及燃气管线、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合同总价的2%; 2.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3000元/天,上限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0% |
| 工程预付款 | 1. 比例:合同价款的30%(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暂列金额、暂定专业工程造价、不可竞争费、甲供材料费用); 2. 支付期限:合同签订、递交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合同签订且开工后一个月内; 3. 扣回方式:第一次进度款拨付时扣回,未扣完延续至下次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比例: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85%,次月支付; 2.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扣回剩余预付款); 3. 需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发票; 4. 变更费用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承包人提交全套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8.5%; 2. 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联系人:陈威存,联系电话:13250979988、0574-88426655; 2. 招标代理:宁波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58号,联系人:吴梓丞、苏婷婷,联系电话:13056930369、0574-87707752; 3. 监管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四楼,联系电话:0574-87081373 |
| 答辩方式 | 远程询标+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要求澄清,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15分钟内回复,逾期视作接受评审结论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材料: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A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材料: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无在建证明; 4. 专职安全员材料: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不少于1人); 5. 其他管理人员材料:技术负责人(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6. 省外企业材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截图复印件; 7. 财务及账户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8. 投标保证金材料:银行转账凭证、投标保证保险凭证、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任选其一),信用A级企业可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9. 投标文件格式材料:投标函及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承诺书、技术响应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等; 10. 社保材料: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补充证明(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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