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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A-15地块工业用地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温州市-龙湾区
开标时间:2026-02-12 09:30
报名截止:2026-02-12
资质要求:建筑一
项目预算:66666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800
AI抓取:2026-02-04 13:06:22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招标人名称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信标加分项)
社保要求
无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其他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项目市级
温州市
项目县区
龙湾区
开标日期
2026-02-12 09:30
报名截止
2026-02-12 09: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1.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开标室;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3. 报名方式: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注册并办理CA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定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规则
1. 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
2. 评标委员会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3. 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含价格、企业实力、信誉等13项
计划工期
80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万元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创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市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项目金额
建安工程造价66666.817万元;
2. 总投资约92008万元;
3. 工程概算约71399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否(电子招投标,人工组建评标、定标委员会)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企业综合实力、配合度、市场竞争力、社会知名度等综合打分(资信标1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1. 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业绩要求得1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施组要求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
2. 主要施工方案;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7. 工程重点+难点+关键部分分析及施工组织方案;
8. 投标人便捷服务措施;
9. 技术标正文建议不超过50页(A4幅面),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施工总平面图采用A3幅面
项目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A-15地块
建设范围及规模
1. 用地面积80216㎡,总建筑面积211618.67㎡(地上208529.17㎡,地下室3089.50㎡);
2. 建设内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厂房、研发办公生产一体化厂房等,配套宿舍、展示中心、停车楼等;
3. 配置机动车停车位642辆,充电桩100个;
4. 招标范围:施工用地范围内土建、安装、装修、绿化、景观、幕墙、电梯设备等工程
评标随机数值表
1. 浮动率C:0.25%、0%、-0.25%、-0.5%、-0.75%;
2. 价格权重B:60%、65%、70%、75%、80%;
3. 调整系数X:10、11、12、13、14;
4. 调整系数Y:0-9(整数)
工程履约担保
1. 金额:合同总价的2%;
2. 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工期延误赔偿费
1. 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0元;
2. 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3%
工程预付款
1. 金额: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预留金及暂估价(如有)后签约合同价的10%;
2. 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后,提供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并经业主、监理单位确认后15天内;
3. 扣回方式:从已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金额的30%的次月开始,分两期等额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1. 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
2. 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停止支付;
3. 竣工预验收后支付至90%;
4. 竣工结算审核后,提交履约保函付至结算价的98.5%;
5. 农民工工资按合同总价的20%按月支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1. 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2.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提交等额担保后无息退还余款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裙楼二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7-86968226;
2. 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7-88370285/15558926323;
3. 行政监督部门: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B205,电话0577-86966717;
4.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湾新区建设局,电话0577-86966717
答辩方式
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
1. 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发出通知后30分钟;
2. 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
3. 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以来相关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以来相关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如有);
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保函等);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12. 投标承诺书;
13. 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证明材料;
14. 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15. 商务标(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16.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等);
17. 资信标(打分业绩汇总表等);
18. 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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