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A-15地块工业用地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温州市-龙湾区
开标时间:2026-02-12 09:30
报名截止:2026-02-12
资质要求:建筑一
项目预算:66666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800
AI抓取:2026-02-04 13:06:22
| 招标人名称 |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信标加分项) |
| 社保要求 | 无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 项目市级 | 温州市 |
| 项目县区 | 龙湾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12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2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开标室;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3. 报名方式: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注册并办理CA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 2. 评标委员会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3. 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含价格、企业实力、信誉等13项 |
| 计划工期 | 80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创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市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
| 项目金额 | 建安工程造价66666.817万元; 2. 总投资约92008万元; 3. 工程概算约71399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电子招投标,人工组建评标、定标委员会)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企业综合实力、配合度、市场竞争力、社会知名度等综合打分(资信标1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业绩要求得1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
| 施组要求 |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 2. 主要施工方案;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7. 工程重点+难点+关键部分分析及施工组织方案; 8. 投标人便捷服务措施; 9. 技术标正文建议不超过50页(A4幅面),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施工总平面图采用A3幅面 |
| 项目地点 | 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A-15地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用地面积80216㎡,总建筑面积211618.67㎡(地上208529.17㎡,地下室3089.50㎡); 2. 建设内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厂房、研发办公生产一体化厂房等,配套宿舍、展示中心、停车楼等; 3. 配置机动车停车位642辆,充电桩100个; 4. 招标范围:施工用地范围内土建、安装、装修、绿化、景观、幕墙、电梯设备等工程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浮动率C:0.25%、0%、-0.25%、-0.5%、-0.75%; 2. 价格权重B:60%、65%、70%、75%、80%; 3. 调整系数X:10、11、12、13、14; 4. 调整系数Y:0-9(整数)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合同总价的2%; 2. 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 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0元; 2. 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3%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预留金及暂估价(如有)后签约合同价的10%; 2. 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后,提供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并经业主、监理单位确认后15天内; 3. 扣回方式:从已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金额的30%的次月开始,分两期等额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 2. 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停止支付; 3. 竣工预验收后支付至90%; 4. 竣工结算审核后,提交履约保函付至结算价的98.5%; 5. 农民工工资按合同总价的20%按月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2.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提交等额担保后无息退还余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裙楼二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7-86968226; 2. 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7-88370285/15558926323; 3. 行政监督部门: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B205,电话0577-86966717; 4.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湾新区建设局,电话0577-86966717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1. 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发出通知后30分钟; 2. 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 3. 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以来相关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以来相关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如有); 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保函等);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12. 投标承诺书; 13. 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证明材料; 14. 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15. 商务标(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16.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等); 17. 资信标(打分业绩汇总表等); 18. 资格审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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