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诸湾EOD海岛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温州市-洞头区
开标时间:2026-02-11 10:00
报名截止:2026-02-11
资质要求:地质灾害防治乙
项目预算:426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04 13:06:08
| 工程名称 | 洞头诸湾 EOD 海岛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承包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温州市 |
| 项目县区 | 洞头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11 1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1 1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通过 CA 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完成线上投标报名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综合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A (98 分)+ 资信得分 C (2 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 1% 扣 3 分,每低于 1% 扣 2 分;资信得分按 200 万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业绩计分,每个得 1 分,最高 2 分;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以资信得分靠前优先,均相同则抽签确定;对综合得分前 5 名进行资格审查,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6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426.4597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全程电子招投标,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操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 200 万元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 1 分,最高 2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技术标明标编制,页数建议不超过 50 页(含封面、封底、目录、附图、附表),A4 规格(附图、附表 A3 规格按 2 页计);需包含总体施工部署 + 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主要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安全生产 + 文明施工 +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工程重难点分析及施工组织方案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温州市洞头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总投资 600 万元,涉及东屏街道、霓屿街道、大门镇、元觉街道共六个区域的地质灾害点治理;施工内容包括削坡、清危、锚杆格构、排水沟、泄水孔、绿化、护栏、挂网喷砼、防护网、挡墙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浮动率 C 从 - 1.5%、-1.25%、-1%、-0.75%、-0.5% 中随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工期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尾数不足一天按 1 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2%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款的 10%(不包括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在签定合同及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且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在第二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全部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每月 25 日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确认后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 85% 的进度款;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农民工专用账户,比例不低于国家省市规定;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 85% 时停止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 9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承包人提交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并办理竣工结算经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 98.5%;余款 1.5% 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可提交等额质量保证金保函退还),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需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 1 号 - 8、9、10 二楼 208 室,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577-59393255;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兴业路 16 号,联系人:程先生,电话:0577-62578883、18066380351;行政监督部门: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电话:0577-56727853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投标人需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内书面回复,逾期或未按要求回复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五证合一);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企业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任命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证、近六个月养老保险扫描件; 6.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有更换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7.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10. 投标承诺书; 11.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 / 电子保函 / 保单等); 12. 商务标(投标函及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13.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按要求编制); 14. 资信标(打分业绩与奖项汇总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1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无行贿犯罪记录等相关承诺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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