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悦府西区项目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嘉兴市-海宁市
开标时间:2026-03-03 10:00
报名截止:2026-02-10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2100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2-04 13:06:00
| 工程名称 | 静悦府西区项目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少于 1 人 |
| 社保要求 | 无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 2021-01-01 以来完成过 1 个及以上室外附属工程,单个合同价 1000 万元及以上(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 |
| 其他业绩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 1 个及以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造价 1000 万元及以上 |
| 项目市级 | 嘉兴市 |
| 项目县区 | 海宁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03 1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0 1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网上解密);报名方式: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在线报名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经初步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 + 资信标评审 + 初步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按总分排序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2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争创风景园林质量等级技术评价施工类一级 |
| 项目金额 | 招标标准预算价 210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自 2021-01-01 以来完成过 1 个及以上室外附属工程,单个合同价 1500 万元及以上,得 1 分(最高 1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室外附属或绿化景观工程获省园林金奖称号或风景园林质量等级技术评价施工类一级或同级别称号,每个得 0.5 分(最高 0.5 分); 2. 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 1 个及以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造价 1000 万元及以上),得 1 分(最高 1 分)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技术标(50 页以内),包含总体施工部署 + 难点重点分析 + 主要施工方案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文明施工 + 安全生产 + 环境保护措施 + 管理人员配备 + 施工设备配备等内容 |
| 项目地点 | 海宁市硖石街道九虎路西侧、东荷路北侧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 2199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62664.48 平方米(不包括非围合架空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41072.57 平方米,最大一幢建筑面积约 32659.64 平方米,建筑高度 37.2-52.75m; 2. 建设范围:绿地建设面积约 9985m²,花岗岩、PC 砖铺装面积约 6118m²,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约 305m²,塑胶场地面积约 346m²,风雨连廊面积约 1340m²,围墙总长度约 475m,含主入口节点、中心水景等设施,以及给排水、亮化等配套设施施工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入围标准价随机系数 k1:0.994、0.996、0.998、1.000、1.002、1.004; 2. 评标基准价随机系数 k2:0.994、0.996、0.998、1.000、1.002、1.004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5000 元 / 天,延误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上限为全部履约保证金;延期 15 天以上且无法采取有效措施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 10% 的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绿化养护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的 10%,合同签订、缴纳工伤保险、开工报告批准并进场后支付(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月进度款:每月 25 日前报送工程量,经审定后支付月计量款的 80%,累计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绿化养护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的 80% 时停止支付; 2. 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备案通过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绿化养护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的 85%; 3. 农民工工资:占合同价(除暂列金、绿化养护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的 15%,每月 25 日前足额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经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价(除绿化养护费)的 9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二年后的一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缴纳,缴纳后支付至 100%)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群益路 115 号,联系人:茹女士,电话:0573-80708296;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 436 号保安大厦 10 层,联系人:金女士,电话:0573-8729701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现场陈述和答辩 |
| 答辩要求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参加陈述和答辩; 2. 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发出通知后 20 分钟,逾期视为不予回复; 3. 答辩人员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4. 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拟定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业绩类: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资料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或施工许可证); 4. 其他类: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投标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省外企业)、CA 数字证书加盖的电子印章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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