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溪治理工程(三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金华市-婺城区
开标时间:2025-02-11 14:30
报名截止:2025-02-11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1169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集体议事
项目工期:365
AI抓取:2026-02-04 13:05:54
| 工程名称 | 石门溪治理工程 (三期) |
| 招标人名称 | 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 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 副项目负责人(如需):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不少于 1 人;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证; 6.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7. 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8. 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
| 社保要求 | 1.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 2025 年 9 月、10 月、11 月或更新的连续 3 个月社保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2. 委托代理人提供 2025 年 8 月、9 月、10 月连续 3 个月社保凭证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相关业绩(具体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业绩须在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 上公示,需提供合同 + 完工验收鉴定书 / 质量监督报告 +“浙江水利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副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相关业绩或 2 项(前述业绩指标的 80%)业绩; 2. 副项目负责人业绩需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后签订合同,且业绩材料能反映副项目负责人岗位 |
| 项目市级 | 金华市 |
| 项目县区 | 婺城区 |
| 开标日期 | 2025-02-11 14:30(以招标文件最终明确时间为准) |
| 报名截止 | 2025-02-11 14: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开标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无需至开标现场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集体议事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技术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资信评审→商务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综合评分为资信评分(企业信用等级)+ 商务报价评分; 2. 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 |
| 计划工期 | 36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1169.5577 万元,概算投资约 1681.4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南起新宏路桥,沿金石街往北,于纬十路桥北侧向西约 80m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治理河道长 0.43km,改造堤防长 0.86km,河道疏浚长约 0.43km,新建堰坝 1 座、桥梁 1 座,配套水位观测、警示牌等安全管理设施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下浮值 Y 从 0.5%、1%、1.5%、2%、2.5%、3%、3.5%、4%、4.5%、5%、5.5%、6%、6.5%、7%、7.5%、8% 中选定 5 个组成等差数列,开标时随机抽取;评分基准价 X 值从 1、1.5、2.0、2.5、3 中随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 2%; 3. 提交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 5 日历天内(现金)或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保函); 4. 有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
| 工程预付款 | 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含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后)的 10%(含 1% 工资性预付款),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14 日内支付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每月按完成实物量工程造价(不含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75% 支付(20% 工资性工程款 + 55% 工程款),扣除违约金; 2.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核的投标清单完成实物量工程造价的 80%; 3. 竣工结算审价后付至审定造价的 9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扣除各项违约金后一次性结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 1755 号 21 楼,联系人潘先生,电话 0579-89003105;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东街道青春路 393 号,联系人方先生,电话 0579-82890913、18814832009; 3. 行政监督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部,电话 0579-8266991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2.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 B 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 注册建造师证书、副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 注册建造师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三类人员” A 证及企业相关负责人任命文件、项目组主要人员 “浙江水利透明工程” 人员信息打印件、社保凭证(委托代理人 + 项目组主要人员)、退休人员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 业绩材料: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 / 质量监督报告、“浙江水利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 4. 其他:投标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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