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5号、6号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杭州市-萧山区
开标时间:2026-02-26 14:00
报名截止:2026-02-26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579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票决
项目工期:456
AI抓取:2026-02-04 13:05:43
| 工程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 5 号、6 号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
| 招标人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 |
| 施工资质要求 |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三级 |
| 其他资质要求 | 设计综合类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或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或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造价负责人:1 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5. 建筑设计工程师:1 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需本人手写签名); 6. 结构设计工程师:1 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7. 电气设计工程师:1 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8. 给排水设计工程师: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9. 暖通设计工程师: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10. 技术负责人:1 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11. 施工员:2 名,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12. 质量员:2 名,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13. 专职安全员:2 名,具有 “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 C 类合格证; 14. 材料员:1 名,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15. 资料员:1 名,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 4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可扫描验真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附验证途径;社保打印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施工业绩: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或以联合体施工方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类(不含住宅类、旧改类、综合整治类)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并承担施工工作,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3 万平方米每个得 0.75 分,1.7 万平方米≤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 2.3 万平方米每个得 0.5 分,最多计取 2 个业绩,最高得 1.5 分; 2. 设计业绩: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单独或以联合体设计方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类(不含住宅类、旧改类、综合整治类)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并承担设计工作,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3 万平方米每个得 0.75 分,1.7 万平方米≤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 2.3 万平方米每个得 0.5 分,最多计取 2 个业绩,最高得 1.5 分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类(不含住宅类、旧改类、综合整治类)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3 万平方米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2. 施工负责人: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类(不含住宅类、旧改类、综合整治类)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3 万平方米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3. 设计负责人: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类(不含住宅类、旧改类、综合整治类)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3 万平方米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
| 项目市级 | 杭州市 |
| 项目县区 | 萧山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26 14: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6 14: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 1069 号科技创新中心 B 楼 4 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三厅;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线下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自行下载,平台为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
| 评标定标办法 |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 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先资格审查,再按技术标(30 分)+ 资信标(10 分)+ 商务标(60 分)评分,总分排名推荐 3 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 7 人组成,按价格因素(10%)+ 企业实力(10%)+ 企业信誉(10%)+ 投标方案(20%)+ 拟派团队能力(10%)+ 评标报告(40%)票决,得票最多且过半数者为中标人,未过半数则选得票较多的 2 个候选人(同票时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抽签) |
| 计划工期 | 456 日历天(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26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创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争创 “钱江杯” 优质工程奖 |
| 项目金额 | 招标控制价 15794.922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5417.40 万元,设计费限价 263 万元;投资估算 17417 万元,工程概算 17359.9 万元 |
| 资金来源 |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户资金安排和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64%、国有自筹资金 36%(后续可动态调整)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同投标人业绩要求中施工业绩部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同其他业绩要求中施工负责人业绩部分; 2. 技术负责人:无明确评分业绩要求,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2.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 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按协议分工认定,相同专业按资质较低者确定,不同专业按各自资质认定; 4. 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7. 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8. 工程款原则上支付给牵头人(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资性工程款支付给施工单位); 9. 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项目地点 | 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 1108 号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内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约 8605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 29000 平方米(地上 24000 平方米为实验实习用房,地下 5000 平方米为地下车库兼人防工程);新建 2 幢分别为地上 7 层、10 层的实训楼和 1 层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实习用房、地下车库(兼做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等; 2. 建设范围: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组卷、竣工验收、移交、备案、资料归档、协助办理产权证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含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等相关专项内容)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履约担保从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合格且颁发接收证书后 10 日内全额返还(扣除相应罚款、违约金后无息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误 1 日赔偿 50000 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2% |
| 工程预付款 | 1. 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的 1%; 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合同签订且承包人项目管理主要成员及前期主要机械设备进场、临时设施搭设完毕后,支付投标报价中全额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3. 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10%-3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4. 支付条件:合同协议书签订且提供履约担保、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形式同履约担保)后,承包人申请,经监理人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支付; 5. 扣回方式: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在中间结构验收后分 2 个月平均扣回;工程性预付款在主体结顶后分 3 个月平均扣回;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费:通过施工图图审后 15 日历天内支付至 50%,完成所有专项设计且通过主体结构验收后 30 日历天内支付至 80%,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各项资料备案手续后 30 日历天内付清; 2. 设备购置费: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付款方式; 3. 建筑安装工程费:每月 25 日前提出当月已完成工程量产值支付申请,经审核后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5%(扣除当月已支付的工资性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竣工备案及资料归档后支付至预算审定清单完成实物量工程造价的 90%; 4.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施工图全部审查完成后支付至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5. 工资性工程款:按月实付,划入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6. 付款前需提供对应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 100%,同时承包人缴纳结算价的 1.5% 作为工程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工程变更及材料调差在结算审核中计取,进度款支付中不予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浙江师范大学,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高教园耕文路 1108 号,联系人:娄华超,电话:15738810584;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古墩路 701 号紫金广场 A 座 12 楼,联系人:赵烨淇、胡亚军,电话:13958078490、13666656232,邮箱:215290240@qq.com; 3. 监督部门: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1-82656587 |
| 答辩方式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2. 人员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 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及相关人员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意见书、备案表等);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保函等)、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清单及相关计价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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