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产城融合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025年区域改造提升绿道工程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嘉兴市-平湖市
开标时间:2026-03-09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9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项目预算:118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
项目工期:施工图30
AI抓取:2026-02-04 13:05:09
| 工程名称 |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产城融合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025 年区域改造提升绿道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社保要求 |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人连续缴费半年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嘉兴市 |
| 项目县区 | 平湖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09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9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4 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开标方式:公开开标,可采用电子开评标系统,不具备则现场开启投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技术标 + 资信标 + 商务标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 < 10 家推荐 3 名,≥10 家推荐 5 名);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施工图 30 日历天,施工阶段 17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不得超过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效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合格 |
| 项目金额 | 招标概算控制价 1189.0032 万元,投资估算 1740.28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1202.47 万元;设计费为投标报价包干部分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总体项目管理方案、设计方案、采购方案、施工方案(含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进度图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拟分包项目管理方案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牵头人为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投标人;各专业资质按分工认定,相同专业按资质等级较低者确定;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费用 |
| 项目地点 | 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城融合核心片区,西起松北河,东至水浆堰港,南起福臻港,北至乌沙漾港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改造提升绿道总用地面积约 51.3 亩,含 6 段绿道改造(乌沙漾港南岸绿道新华北路 - 福善公路段、时代福臻段,君品美寓段绿道,福臻港北岸绿道,新华北路绿道,新华公园滨水绿道),配套建设排水、灯光、监控等;各段绿道具体规模:乌沙漾港南岸绿道(新华北路 - 福善公路)238m×3.5m、(时代福臻段)746m×3.5m,君品美寓段 207m×1.5m,福臻港北岸 831m×3.5m,新华北路 214m×2m,新华公园滨水 874m×3.5m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商务标评分扣分值 E 在 0.8、0.9、1.0 中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二次平均法、中值平均法、综合系数法中随机抽取,各方法对应系数 / 权重 / 下浮率等在指定数值中随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为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视履约情况结清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赔偿 1 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除苗木种植外其余单位工程: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 10%;苗木种植工程: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 5%;施工合同签订后并进场后一周内支付,预付款不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费:施工图交底后一个月内支付 60%,竣工验收并完成资料备案后一个月内付至 100%; 2. 建安工程费(除苗木):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 85% 支付,竣工验收并提供结算送审资料后付至合同价 9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定价 100%; 3. 建安工程费(苗木):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 55% 支付,竣工验收并提供备案资料后付至合同价 6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定价 70%,余款 30% 为养护工程款,养护期满一年验收合格后结清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一个月内付至相应审定价 100%;结算审核追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在工程款中代扣;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返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 1000 号,联系人顾先生,电话 0573-85575160;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平湖市胜利路 1 号胜利广场 1 单元 14 楼,联系人沈水锋 / 马女士,电话 0573-85073363 |
| 答辩方式 | 书面答复 |
| 答辩要求 | 由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到达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指定地点;答辩人员进入区域需缴存通讯工具,不得携带资料;未按要求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处理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等); 2.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资料(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简历表及职称证书,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时提供)); 3.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 4.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记录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保单等); 5. 省外企业进浙备案手续截图;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7.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承诺书; 8. 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 技术标资料(总体项目管理方案、设计方案、采购方案、施工方案等); 10. 资信标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等); 11.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进度图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2.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连续半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13.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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