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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三期)-沙城街道永恩路道路整治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温州市-龙湾区
开标时间:2026-02-27 09:30
报名截止:2026-02-27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698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210
AI抓取:2026-02-04 13:04:08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 (三期)- 沙城街道永恩路道路整治工程
招标人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温州市
项目县区龙湾区
开标日期2026-02-27 09:30
报名截止2026-02-27 09: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 77 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
3. 报名 / 文件获取方式: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需先完成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评标定标规则1. 综合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97 分)+ 信用评价得分(3 分),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随机抽取;
2.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推荐 3-5 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3. 定标考量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等多要素
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创区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项目金额建安工程造价 698.05641 万元,总概算 789.17 万元,工程费用 699.53 万元
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项目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
建设范围及规模永恩路东起滨海大道,西至永强大道,道路全长 1001 米,总整治面积 14628.4 平方米(车行道 9843.76 平方米、人行道 4784.64 平方米);改造内容含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照明、给排水等附属设施,招标范围为道路、给排水、照明工程等(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工程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 2%,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工期延误赔偿费工程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尾数不足一天按 1 天计算,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3%
工程预付款扣除预留金后签约合同价的 30%,在签订合同及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提供相应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并经业主、监理单位确认后 15 天内支付;从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开始,分三期在工程进度款等额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按月计量支付,每月 15 日前承包人报送已完工程量报告,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85% 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价款经审核后在结算完成后支付);
2. 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5% 时停止支付;
3.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整改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90%;
4. 农民工工资总额按合同总价的 20% 计算,月人工费用支付比例 20%,每月 15 日拨付,承包人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 承包人需提供对应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1. 办理竣工结算经审核后付至结算价的 98.5%(需开具全额发票);
2. 余款 1.5%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后无息退还;若采用银行保函 / 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等额担保后可无息退还余款;
3.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裙楼二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 0577-86968558;
2. 招标代理:温州科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文丰路 1 号北区 9 幢 204 号 11 室,联系人吴先生,电话 13806881762;
3. 行政监督 / 投诉: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 / 温州湾新区 (高新区、经开区) 建设局,电话 0577-86966717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五证合一);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3. 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相关任命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及委托代理人本单位在职证明;
7. 投标承诺书;
8.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浙备案信息截图;
9. 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 建筑行业信用评级子系统发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网页打印件;
12. 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系统认定,无需纸质提交);
13. 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制作并加盖 CA 电子印章,含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全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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