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010)婺城区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项目(二期)I标段工程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金华市-婺城区
开标时间:2026-03-02 14:30
报名截止:2026-03-02
资质要求:水利二或市政一
项目预算:43621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85
AI抓取:2026-02-04 13:04:06
| 工程名称 | 婺城区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项目(二期)I标段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金华市婺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设计综合甲级或 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或市政(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或 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B证,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水利水电或市政(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注册在设计成员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按五个区块单独配置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若有)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2025年10月、11月、12月或更近月份)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或分公司名称)一致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土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类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最多按2个业绩计分)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金华市 |
| 项目县区 | 婺城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2 14: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2 14: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2号楼9楼开标室);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指定系统,钉钉群直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下载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按技术标30分+资信标5分+商务标65分计分,按总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由定标委员会按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38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万元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设计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新增耕地入库标准 |
| 项目金额 | 工程概算总投资43621.04万元,工程施工费约17045.7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费率按《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中设计与预算编制费计费标准的56%为招标限制费率 |
| 资金来源 | 自筹(100%落实) |
| K值区间值 | 工程施工费报价Z1值10,K值10.0010.99;设计费报价Z2值10,K值10.0010.99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使用指定投标工具编制及上传文件)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同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包含总体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优化、施工组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及人员配备等,需满足项目各阶段施工需求及相关规范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权利义务;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满足全部资质及人员要求;各方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投标截止后不得变更;投标保证金及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由牵头人实施 |
| 项目地点 | 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乾西乡、箬阳乡、沙畈乡、莘畈乡、塔石乡、竹马乡、安地镇、雅畈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整治面积约10515.61亩,包括土地平整、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及标识牌等六大类工程;涵盖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前两年种植和管护、缺陷责任期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暂定总的签约合同价的2%;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合同签订前提交,有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扣除违约金后30天内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设计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支付10000元;施工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支付5000元,延误10天以上每延误1天支付1万元 |
| 工程预付款 | 暂定总的签约合同价的10%(含1%工资性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主要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按月按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扣回,扣完为止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提交已完成工程量及价款报表,审核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金额的85%(其中15%划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项目经市、区资规局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5%(含预付款等);省、市、区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入库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剩余1.5%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退还;工程施工费结算审定价+最终施工图设计费合计不得超过暂定总的签约合同价,超支部分不予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婺城区华龙南街866号4楼,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579-82451025;代理单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婺城区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联系人:许俞利,电话:0579-82028020、18267923610;行政监督部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电话:0579-82363489 |
| 答辩方式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联合体各方均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需)、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3.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B证; 4.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及相关岗位证书(水利施工资质需提供水利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及“三类人员”电子证书,市政施工资质需提供A、B、C类证书); 5. 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6.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书、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 施工单位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8. 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四库一平台备案信息截图; 9. 投标函、推荐品牌响应表; 10.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总投资额需提供可研/初步设计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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