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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欧家河(象山河至中央河)河道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象山县
开标时间: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25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2-04 11:32:20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象山县欧家河 (象山河至中央河) 河道工程
招标人名称象东 (宁波) 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1 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不少于 1 人;
3. 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 人;
4. 施工员: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1 人;
5. 质量员: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1 人
社保要求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需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宁波市
项目县区象山县
开标日期2026-03-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3-04 0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
2.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资格后审
评标定标规则1.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商务标得分排序,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2.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否决投标;
3. 评审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相等则随机确定;
4. 投标人数量≥20 家时,先对商务标评审排序,取前 11 家再评审资格审查资料和技术标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金额招标控制价 425.5657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工程概算 1134.64 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项目地点象山县丹西街道沿海南线东侧
建设范围及规模1. 建设范围:象发改备案赋码信息表 2401-330225-04-01-958604 范围内的河道开挖、设置箱涵等附属配套工程;
2. 建设规模:河道长度约 734 米,宽度约 8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开挖、设置箱涵、绿化修复
评标随机数值表1.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 A:从 3968733.0、3951359.5 等 11 个数值中随机确定;
2. 权重 B:从 30%、32% 等 11 个比例中随机确定;
3. 权重 B1、B2:从 15%、16% 等 11 个比例中随机确定;
4. 下浮系数 C:从 0.10%、0.20% 等 11 个比例中随机确定;
5.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根据投标人数量选择对应公式,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工程履约担保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合同总价的 2%;
3. 有效期:自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到期未竣工需提前 3 个月重新办理
工期延误赔偿费500 元 / 天,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 30%
工程预付款1. 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用、苗木养护费)的 10%;
2. 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7 天前;
3. 扣回方式:第一期进度款开始,分 3 次平均扣回,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 75% 前扣完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计量周期:每月(上月 20 日至当月 19 日);
2. 支付比例:按审核实际工程量款项的 85%(扣除苗木养护费)支付;
3. 变更金额支付:批准及上网的变更金额的 50% 直接拨付,超出合同价 10% 部分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
4. 需提供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1. 初验合格并经中介机构审核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85%(扣除苗木养护费);
2. 竣工资料归档后 6 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价的 98.5%(扣除苗木养护费);
3. 剩余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约定退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象东 (宁波) 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 663 号,联系人:张宗杰,电话:0574-59188414;
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 929 号商会大厦东座 20 楼,联系人:郑玲、郑芝,电话:13819855856/0574-65778501,电子邮件:1324476560@qq.com;
3. 监督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4-89387951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省外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考核证、无在建证明;
4. 专职安全员:C 类安全考核证;
5. 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 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7. 社保证明:投标截止前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含特殊情况证明);
8.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投标保函(如需)、投标承诺书等;
9. 其他: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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