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泉科技园一期工程(AB区)施工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无锡市-滨湖区
开标时间:2026-02-28 09:30
报名截止:2026-02-03
资质要求:建筑二
项目预算:65000万元
评标办法:三合一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657
AI抓取:2026-02-03 23:30:14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南泉科技园一期工程(AB区)施工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无锡溪望南泉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无总工要求;无造价工程师要求 |
| 社保要求 | 无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五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的公共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同投标人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无锡市 |
| 项目县区 | 滨湖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28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03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开标地点-无明确说明;递交方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
| 评标定标规则 | 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标准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标准审查确认投标文件 |
| 计划工期 | 657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65000.0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其他国有投资10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4. 需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成员需具备对应分工的资质和能力,同一专业联合体按较低资质等级确定; 5. 牵头人需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信用考核以牵头人为准; 6. 除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外,其余文件由牵头人盖章签字; 7. 授权委托人由牵头人授权本单位人员; 8. 投标保证金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对所有成员有约束力; 9.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插入各成员CA锁添加成员单位 |
| 项目地点 | 无锡市滨湖区南泉科技园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建设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装修、幕墙、景观绿化及室外配套等;建设规模-AB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09853.92平方米(A地块39271.12平方米,含21层1-1#楼及2层1-2#配套用房;B地块70582.8平方米,含13层5-1#楼、8层5-2#楼、17层5-3#楼及3层5-4#配套用房),建安费约65000万元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按约定抵扣);开工前预付60%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施工期间按月支付经各方确认工程价款的80%(其中20%付至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累计支付达合同价30%时开始抵扣预付款,分3个月平均扣回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需配合完成各项验收及移交);竣工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0%(第三方审计未完成的最多付至合同价的90%);竣工满两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1%作为防水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五年后一次性支付),以上价款均不计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无锡溪望南泉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科教产业园4号楼,联系人:周嘉辉,电话:0510-83328873;代理机构-江苏新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88号9楼903室,联系人:徐亮、倪贝儿,电话:17766178908,电子邮箱:487572551@qq.com;监督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10-8117876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格预审申请函(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印章,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4.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各方盖章); 5.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盖公章); 6.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盖公章); 7.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需四方盖章); 8.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 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 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承诺书(盖投标人公章); 13.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相关信息链接(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等); 14.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15.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记录满5年证明); 16.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符合规定的在建工程情况说明) |
| 答辩要求 | 无需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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