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经开区供水工程项目(项目一:取水工程)(第二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衡阳市-衡东县
开标时间:2026-02-28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8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2165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
项目工期:360
AI抓取:2026-02-02 15:02:0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衡东经开区供水工程项目(项目一:取水工程)(第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社保要求 | 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认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3年内,完成过1个市政公用工程供水能力不少于6万吨/日的供水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市级 | 衡阳市 |
| 项目县区 | 衡东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28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8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方式:线上不见面远程电子开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1 |
| 评标定标规则 | 采用机器评审+评标委员会复核,经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后,对商务+技术+投标报价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可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36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40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 项目金额 | 2165.424135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私有资金19303.98万元,占比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3年内,第1个供水能力≥6万吨/日的供水工程业绩得30分;第2个≥8.4万吨/日的得18分;第3个≥8.4万吨/日的按权重计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近3年内,完成1个供水能力≥6万吨/日的供水工程业绩得10分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人员设备资源调度能效及经验 |
| 项目地点 | 衡东县大浦镇相关地段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取水泵站一座(含菱形取水头部、原水自流管、取水泵房),总供水规模12.0万m³/d;项目用地面积2957.2㎡,总建筑面积936.62㎡(取水泵房630.05㎡、综合楼306.57㎡),新增绿化面积98.51㎡、道路面积184.40㎡ |
| 工程履约担保 | 担保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8%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格的3% |
| 工程预付款 | 金额:中标金额的10%;支付期限:监理发出进场通知且承包人进场后7日内;扣回方式:进度款计量支付开始,分三次扣回,申请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5%工程款前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每月计量,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造价的85%;竣工结算经评审审计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扣留3%质保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一个月内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工程质保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南路199号,联系人:刘灿,电话:0734-5225890,电子邮件:537673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项目负责人:刘小平,项目组其他成员:张鸿理、周宇,电话:18307348733,传真:0734-8307082,电子邮件:3364518276@qq.com 行政监督部门: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衡东县洣水镇永佳路5号,电话:0734-522379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简历表、无在建承诺 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查询截图等) 6.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8.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9. 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现金转账凭证、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复印件) 10. 统一信用评价结果相关材料 11. 承诺书(含人员到岗、无禁止投标情形、材料真实等承诺) 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规定格式编制) 13.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形式) 14. 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15. 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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