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奥产业园改扩建工程项目EPC工程(重发第1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淮安市-清江浦区
开标时间:2026-03-18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7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572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定标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1-30 18:12:03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浦奥产业园改扩建工程项目EPC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淮安市浦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 3. 设计概算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 授权委托代理人:无特定证书要求 |
| 社保要求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202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需具备以下业绩之一:1.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3.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45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工业建筑设计业绩 |
| 项目市级 | 淮安市 |
| 项目县区 | 清江浦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8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7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报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票决定标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分初步评审、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经济标评审四步; 2. 推荐7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3. 定标委员会记名票决,得票数最多者为中标人,票数相同则再次票决 |
| 计划工期 | 24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40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 施工质量:合格(绿化包成活养护); 3. 物资采购质量:合格率100% |
| 项目金额 | 5724.26万元(施工费5689.26万元,设计费35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有自筹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最多2家单位组成; 2. 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出任; 4. 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
| 项目地点 | 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119号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改造2#厂房约5075平方米,新建1栋生产厂房约13300平方米、1座污水处理站约480平方米,完善消防、道路等附属设施; 2. 建设范围:红线范围内全部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工作 |
| 工程履约担保 | 签约合同价5%的现金或10%的保函,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提交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20000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60%,竣工验收后付90%,审计结束后付清;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厂房封顶后付40%,竣工验收后付80%,审计后付97%(提供3%银行保修保函可付100%); 3. 人工费:每月不低于产值20%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审计结束后累计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或100%,含保函情况),缺陷责任期结束后返还质量保证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淮安市浦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国联商务中心C座17层,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17-83516526; 2.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联系人:于青,电话:0517-80528106、8052816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设计概算专业负责人相关证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 社保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 其他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投标报价文件、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答辩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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